图 国际法上的豁免 国家和国家组织的豁免;外交人员和领事官员的豁免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对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外国人、外国组 织或者国际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中华 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办理。 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涉及特权与豁免的民事案件有 关问题的通知》 “下列在中国享有特权与豁免的主体为被告、第三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民事 案件,人民法院应在决定受理之前,报请本辖区高级人民法院审查;高级 人民法院同意受理的,应当将其审查意见报最高人民法院。在最高人民法 院答复前,一律暂不受理。”国际法上的豁免 国际法上的豁免 国家和国家组织的豁免;外交人员和领事官员的豁免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对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外国人、外国组 织或者国际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中华 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办理。 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涉及特权与豁免的民事案件有 关问题的通知》 “下列在中国享有特权与豁免的主体为被告、第三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民事 案件,人民法院应在决定受理之前,报请本辖区高级人民法院审查;高级 人民法院同意受理的,应当将其审查意见报最高人民法院。在最高人民法 院答复前,一律暂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