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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民法总论第二分编民事法律关系 强制退伙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故意、重大过失造成合伙损失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当行为 (4)合伙合同约定的其他事由 2、退伙的后果 (1)丧失合伙人资格 2)财产结算 (3)继承人是否加入合伙,按照合伙合同或入伙规则确定 (3)合伙人不足2人的,合伙终止 (4)对退伙前存在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债务产生 退伙债期届满务生的间 矢限连带责任第一编 民法总论 第二分编 民事法律关系 强制退伙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故意、重大过失造成合伙损失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当行为 (4)合伙合同约定的其他事由 2、退伙的后果 (1)丧失合伙人资格 (2)财产结算 (3)继承人是否加入合伙,按照合伙合同或入伙规则确定 (3)合伙人不足2人的,合伙终止 (4)对退伙前存在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退伙 时间 B C 债务产生 债期届满 A 无限连带责任 债务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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