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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自 年月_日起到 日止。 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 法拨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 平 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 平方米, 员工宿舍 平方米),按月租金元租用;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 法拨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 %) 平 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_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 平方米, 员工宿舍 平方米),按月租金 元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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