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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一第六条规定消防工作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 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规定了实施消防监督管理 的主体,政府其他部门及有关单位的消防宣传职责和个 人的义务。 国务院领导全国的消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 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11 第三条-第六条规定消防工作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 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规定了实施消防监督管理 的主体,政府其他部门及有关单位的消防宣传职责和个 人的义务。 国务院领导全国的消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 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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