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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 第九条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第十条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第17号——借款费用》处理。 第十一条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 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第十二条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和融资租赁 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 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企业会 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确定。 第十三条确定固定资产成本时,应当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 第四章后续计量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 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 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 额进行系统分摊。 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 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3 益。 第九条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第十条 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第 17 号——借款费用》处理。 第十一条 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 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第十二条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和融资租赁 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 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企业会 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确定。 第十三条 确定固定资产成本时,应当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 第四章 后续计量 第十四条 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 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 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 额进行系统分摊。 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 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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