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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物权法草案六审稿评析 民商法前沿:《物杈法(草案)》系列讲座 题目:中国物权法草案六审稿评析 演讲人:梁慧星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硏究 所研究员;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民法典起草小组成员) 主持人:姚辉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嘉宾:王利明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 王轶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朱岩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李富成博士(国务院法制办政府法制研究中心) 时间:2006年11月24日星期五下午2点半 地点: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六层徐建国际报告厅(601房间) [摘要] 2006年11月24日,中心邀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梁彗星教授作题为“中 国物权法草案六审稿评析”的讲座。讲座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姚辉教授主持。 梁彗星教授认为,《物权法(草案)》已经经过了六次审议,这说明它是一部 非常重要和极为特殊的法律。但是如果一部即将通过的法律存在错误,那么等将 来出台后就很难予以纠正了。因此对于《物权法草案(第六次审议稿)》,根据 法理制度和我国的具体国情从目的条款、物权法定、国有化、宗教财产的保护 承包经营权的期限、浮动抵押和权利质权这七个方面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修改意 见。(摘编:殷萍) 【活动文字实录】 主持人:各位同学,下午好,我们“民商法前沿”论坛今天下午非常荣幸的邀请到 了中国社会科学院院士、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梁慧星教授。首先,请我院院长王利 明教授致欢迎辞!(掌声) 王利明:老师们,同学们,大家下午好,今天非常高兴的邀请到梁慧星教授到我 们人大法学院来做精彩的报告,首先请允许我代表我们人民大学法学院全体师生 对梁老师百忙之中来到人大法学院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掌声)中国物权法草案六审稿评析 民商法前沿:《物权法(草案)》系列讲座 题目:中国物权法草案六审稿评析 演讲人:梁慧星 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 所研究员;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民法典起草小组成员) 主持人:姚辉 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嘉宾:王利明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 王 轶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朱岩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李富成博士(国务院法制办政府法制研究中心) 时间:2006 年 11 月 24 日星期五下午 2 点半 地点: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六层徐建国际报告厅(601 房间) [摘要] 2006 年 11 月 24 日,中心邀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梁彗星教授作题为“中 国物权法草案六审稿评析”的讲座。讲座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姚辉教授主持。 梁彗星教授认为,《物权法(草案)》已经经过了六次审议,这说明它是一部 非常重要和极为特殊的法律。但是如果一部即将通过的法律存在错误,那么等将 来出台后就很难予以纠正了。因此对于《物权法草案(第六次审议稿)》,根据 法理制度和我国的具体国情从目的条款、物权法定、国有化、宗教财产的保护、 承包经营权的期限、浮动抵押和权利质权这七个方面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修改意 见。(摘编:殷萍) 【活动文字实录】 主持人:各位同学,下午好,我们“民商法前沿”论坛今天下午非常荣幸的邀请到 了中国社会科学院院士、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梁慧星教授。首先,请我院院长王利 明教授致欢迎辞!(掌声) 王利明:老师们,同学们,大家下午好,今天非常高兴的邀请到梁慧星教授到我 们人大法学院来做精彩的报告,首先请允许我代表我们人民大学法学院全体师生 对梁老师百忙之中来到人大法学院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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