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中双方引起争议的原因很多,大致可归纳为 以下几种情况: (一卖方违约 不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或不交货,或所交 货物的品质、规格、数量、包装等与合同(或信用证) 规定不符,或所提供的货运单据种类不齐,份数不足 等。 (二)买方违约 在按信用证支付方式成交的条件下,不按期开 证或不开证;不按合同规定付款赎单,无理拒收货物; 在FOB条件下,不按合同规定如期派船接货等。 交易中双方引起争议的原因很多,大致可归纳为 以下几种情况: (一)卖方违约 不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或不交货,或所交 货物的品质、规格、数量、包装等与合同(或信用证) 规定不符,或所提供的货运单据种类不齐,份数不足 等。 (二)买方违约 在按信用证支付方式成交的条件下, 不按期开 证或不开证;不按合同规定付款赎单,无理拒收货物; 在FOB条件下,不按合同规定如期派船接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