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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有企业职工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的征税 规定。对国有企业职工,因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破产法(试行)》宣告破产,从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 收入,免于征收个人所得税。国有企业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 合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小于企业职工年平均工 资的3倍数额内,可免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免征标准由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规定。超过该标准 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应全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4.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信补贴收入的征税规定。个人因公 务用车和通信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信补贴收入, 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 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 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 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 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信费用的实际发生 情况调査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 务总局备案。◼3.国有企业职工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的征税 规定。对国有企业职工,因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破产法(试行)》宣告破产,从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 收入,免于征收个人所得税。国有企业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 合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小于企业职工年平均工 资的3倍数额内,可免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免征标准由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规定。超过该标准 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应全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4.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信补贴收入的征税规定。个人因公 务用车和通信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信补贴收入, 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 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 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 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 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信费用的实际发生 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 务总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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