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图片...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主体 ·船舶:各国规定不尽一致 一我国《海商法》:300总吨以上的船舶为起点:300总吨以下的船 舶、从事沿海运输和沿海作业的船舶以及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港 口之间的海上旅客运输的船舶的责任限制的限额,《海商法》授 权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责任主体 -我国:船舶所有人、船舶承租人、船舶经营人、救助 人以及他们对其行为、过失负有责任的人;此外还有责任保险人 一一般包括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承租人、救助人、船长、船员、 其他受雇人员等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主体 • 船舶:各国规定不尽一致 – 我国《海商法》:300总吨以上的船舶为起点;300总吨以下的船 舶、从事沿海运输和沿海作业的船舶以及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港 口之间的海上旅客运输的船舶的责任限制的限额,《海商法》授 权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 责任主体 –我国 :船舶所有人、船舶承租人、船舶经营人、救助 人以及他们对其行为、过失负有责任的人;此外还有责任保险人 –一般包括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承租人、救助人、船长、船员、 其他受雇人员等
<<向上翻页向下翻页>>
©2008-现在 cucdc.com 高等教育资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