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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南海8000多农户,占农户总数的不到5%,经营着南海市16%的耕地。这样一来土 地在联产承包之初的均分局面就被打破了。 在土地股份制下,每个农户拥有一定的集体土地的股份,但此股份并不具体对应某一相 应的地块。这样一来,集体所有制被个人化了,但个人化之后的产权并没有对经营规模的扩 大形成约束,因为集体可以将土地统一发包给当地或外地的农民。因此,土地股份制是解决 土地的法律所有与土地的占有和经营之间矛盾的一次成功的尝试。 E、怀化地区试验的主要是有林的山地,他们的作法是将过去的分户承包变为长期 租赁制,租赁期一般是60年,经营成果集体和农户一九分成。这样5年来山区造林的 速度比实行新政策前快了一倍 F、延安实行四荒拍卖。过去是把小流域承包给农户,但农户心里不踏实。后来改 为卖,价钱相当便宜,但产权关系不一样了,农民心里踏实也敢投资了,全地区有11 万农户购买了26万多公顷的荒地,在山上投资5000多万元,比每年国家财政给延安革 命老区各种补贴的总和还要多。 畅、以浙南为代表的温州模式。尽管没有政府的干预,温州地区的土地调整微乎其微 土地租赁市场非常活跃,土地集中程度不亚于苏南地区。同为发达地区,浙南和苏南 所走的道路却完全不同。一方面,与集体经济发达的苏南不同,长期的私人经济使得温州人 习惯并相信了市场的运作能力。另一方面,两地的非农就业结构的差异也是导致它们走上不 同的道路的重要原因(姚洋,1999a)。 H、安徽省的做法是,建立有序的土地流转机制通过转包、转让、租赁、入股等形式进 行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农户,应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合同,并及时到农业承包合同管 理机构变更土地经营权证书。土地流转收益除依法承担的税费和乡村前期开发的投入外,应 全部归承包户所得,乡村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 总结以上讨论,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农地制度虽然高度多样化,但多样化的核心是地 权个人化程度的差异。这种差异对经济绩效有何影响呢?如何对它们的形成给出理论上的 解释呢? 从延安、怀化这些地区的经验说明,政策的潜力是巨大的,还有生产力没有被释放 出来。原因还是有些框框没有突破。这是第一点启示。第二点是中国土地制度的设计必 须考虑到地区差别。不可能有一个统一的政策适用于东、中、西部不同地区的情况。第 三点是对农民的想法迄今为止不敢说已经搞清楚了,各种各样的调查对同一个问题可以 做出不同的答案来。第四点是土地制度的建设必须配套,需要其他方面的制度和它相配 套。单独的土地制度试验的制度效率很难看得出来。 四、有关土地制度问题的讨论 土地所有制问题 农村土地所有权主体与处置权 按照中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根据1988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修正,1998年8现在南海 8000 多农户,占农户总数的不到 5%,经营着南海市 16%的耕地。这样一来土 地在联产承包之初的均分局面就被打破了。 在土地股份制下,每个农户拥有一定的集体土地的股份,但此股份并不具体对应某一相 应的地块。这样一来,集体所有制被个人化了,但个人化之后的产权并没有对经营规模的扩 大形成约束,因为集体可以将土地统一发包给当地或外地的农民。因此,土地股份制是解决 土地的法律所有与土地的占有和经营之间矛盾的一次成功的尝试。 E、怀化地区试验的主要是有林的山地,他们的作法是将过去的分户承包变为长期 租赁制,租赁期一般是 60 年,经营成果集体和农户一九分成。这样 5 年来山区造林的 速度比实行新政策前快了一倍。 F、延安实行四荒拍卖。过去是把小流域承包给农户,但农户心里不踏实。后来改 为卖,价钱相当便宜,但产权关系不一样了,农民心里踏实也敢投资了,全地区有 11 万农户购买了 26 万多公顷的荒地,在山上投资 5000 多万元,比每年国家财政给延安革 命老区各种补贴的总和还要多。 G、以浙南为代表的温州模式。尽管没有政府的干预,温州地区的土地调整微乎其微; 同时,土地租赁市场非常活跃,土地集中程度不亚于苏南地区。同为发达地区,浙南和苏南 所走的道路却完全不同。一方面,与集体经济发达的苏南不同,长期的私人经济使得温州人 习惯并相信了市场的运作能力。另一方面,两地的非农就业结构的差异也是导致它们走上不 同的道路的重要原因(姚洋, 1999a )。 H、安徽省的做法是,建立有序的土地流转机制通过转包、转让、租赁、入股等形式进 行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农户,应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合同,并及时到农业承包合同管 理机构变更土地经营权证书。土地流转收益除依法承担的税费和乡村前期开发的投入外,应 全部归承包户所得,乡村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 总结以上讨论,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农地制度虽然高度多样化,但多样化的核心是地 权个人化程度的差异。这种差异对经济绩效有何影响呢?如何对它们的形成给出理论上的 解释呢? 从延安、怀化这些地区的经验说明,政策的潜力是巨大的,还有生产力没有被释放 出来。原因还是有些框框没有突破。这是第一点启示。第二点是中国土地制度的设计必 须考虑到地区差别。不可能有一个统一的政策适用于东、中、西部不同地区的情况。第 三点是对农民的想法迄今为止不敢说已经搞清楚了,各种各样的调查对同一个问题可以 做出不同的答案来。第四点是土地制度的建设必须配套,需要其他方面的制度和它相配 套。单独的土地制度试验的制度效率很难看得出来。 四、有关土地制度问题的讨论 1、土地所有制问题 农村土地所有权主体与处置权 按照中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6 年 6 月 25 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根据 1988 年 12 月 29 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修正,1998 年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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