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图片...
第二节、行政赔偿的主体内容 行政赔偿的概念及特征 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违法侵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国家对此承担的赔 偿责任。 二、行政赔偿范围 (一)、侵犯公民人身权的赔偿范围 《国家赔偿法》第3条规定: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 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 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二)、侵犯公民财产权的赔偿范围 《国家赔偿法》第4条规定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4 第二节、行政赔偿的主体内容 一、行政赔偿的概念及特征 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违法侵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国家对此承担的赔 偿责任。 二、行政赔偿范围 (一)、侵犯公民人身权的赔偿范围 《国家赔偿法》第 3 条规定: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 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 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二)、侵犯公民财产权的赔偿范围 《国家赔偿法》第 4 条规定: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
<<向上翻页向下翻页>>
©2008-现在 cucdc.com 高等教育资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