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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 实现充分的人权是人类长期追求的理想,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国政府长期为之奋斗的 目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政府将人权的普遍性原则 与中国的具体国情相结合,为促进和保障人权做出了不懈的努力,中国人民的命运发生了翻 天覆地的变化,中国人权事业实现了历史性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把尊重和保障 人权作为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庄严载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促 进人权事业发展,使中国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得到大幅提高,政治、经济、文化、社会 权利得到切实保障,谱写了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新篇章。 中国是一个拥有13亿人口、人均资源占有率很低、生产力欠发达、经济文化发展 不平衡的发展中国家。当前,中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 阶段,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受自然、历史、文化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影 响和制约,中国的人权发展还面临诸多挑战,不断推进人权事业发展任重道远。 中国政府坚持以人为本,落实“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既尊重人权普 遍性原则,又从基本国情出发,切实把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放在保障人权的首要位置, 在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上,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 中国政府在治国理政中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着力解决 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 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坚持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从各个层次、 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 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着力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 督权。与此同时,中国政府主张加强国际人权交流、对话与合作,同世界各国一道,共同致 力于推动世界人权事业健康发展,为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做出应有的贡献。 中国政府坚定不移地推进中国的人权事业,并响应联合国关于制定国家人权行动计 划的倡议,在认真总结经验、客观分析当前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 009一2010年)》,明确未来两年中国政府在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的工作目标和具体 措施。 制定本行动计划的基本原则是:第一,根据中国宪法的基本原则,遵循《世界人权 宣言》和国际人权条约的基本精神,完善保障人权的各项法律法规,依法推进中国人权事业 的发展:第二,坚持各类人权相互依赖与不可分割的原则,平衡推进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 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协调发展,促进个人人权和集体人权的均衡发展:第三,从中国的 国情出发,本着务实的精神,确保设定的目标和措施切实可行,科学推进中国人权事业的发 展。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一2010年)》是在中国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 各界广泛参与下制定的。为制定好本行动计划,中国政府专门设立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联席 会议机制。联席会议机制的牵头单位为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外交部,成员包括全国人大常委 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政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2 导言 实现充分的人权是人类长期追求的理想,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国政府长期为之奋斗的 目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政府将人权的普遍性原则 与中国的具体国情相结合,为促进和保障人权做出了不懈的努力,中国人民的命运发生了翻 天覆地的变化,中国人权事业实现了历史性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把尊重和保障 人权作为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庄严载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促 进人权事业发展,使中国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得到大幅提高,政治、经济、文化、社会 权利得到切实保障,谱写了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新篇章。 中国是一个拥有13亿人口、人均资源占有率很低、生产力欠发达、经济文化发展 不平衡的发展中国家。当前,中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 阶段,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受自然、历史、文化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影 响和制约,中国的人权发展还面临诸多挑战,不断推进人权事业发展任重道远。 中国政府坚持以人为本,落实“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既尊重人权普 遍性原则,又从基本国情出发,切实把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放在保障人权的首要位置, 在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上,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 中国政府在治国理政中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着力解决 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 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坚持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从各个层次、 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 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着力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 督权。与此同时,中国政府主张加强国际人权交流、对话与合作,同世界各国一道,共同致 力于推动世界人权事业健康发展,为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做出应有的贡献。 中国政府坚定不移地推进中国的人权事业,并响应联合国关于制定国家人权行动计 划的倡议,在认真总结经验、客观分析当前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 009—2010年)》,明确未来两年中国政府在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的工作目标和具体 措施。 制定本行动计划的基本原则是:第一,根据中国宪法的基本原则,遵循《世界人权 宣言》和国际人权条约的基本精神,完善保障人权的各项法律法规,依法推进中国人权事业 的发展;第二,坚持各类人权相互依赖与不可分割的原则,平衡推进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 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协调发展,促进个人人权和集体人权的均衡发展;第三,从中国的 国情出发,本着务实的精神,确保设定的目标和措施切实可行,科学推进中国人权事业的发 展。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是在中国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 各界广泛参与下制定的。为制定好本行动计划,中国政府专门设立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联席 会议机制。联席会议机制的牵头单位为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外交部,成员包括全国人大常委 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政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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