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图片...
()合议制度 合议制度,指由若干审判人员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 理和裁判的制度。 合议制度重点掌握合议庭的组成。 1.第一审合议庭的组成有两种方式:其一是全部由审判 员组成,其二是由审判员和陪审员共同组成。 2.第二审合议庭只能由审判员组成。 3.发回重审的案件,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4,再审案件,由第一审法院审结,又由第一审法院再审 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由第二审法院审 结,又由第二审法院再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 议庭;由上级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法院组成合议 庭(一)合议制度 • 合议制度,指由若干审判人员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 理和裁判的制度。 • 合议制度重点掌握合议庭的组成。 • 1.第一审合议庭的组成有两种方式:其一是全部由审判 员组成,其二是由审判员和陪审员共同组成。 • 2.第二审合议庭只能由审判员组成。 • 3.发回重审的案件,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 4.再审案件,由第一审法院审结,又由第一审法院再审 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由第二审法院审 结,又由第二审法院再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 合议庭;由上级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法院组成合议 庭
<<向上翻页向下翻页>>
©2008-现在 cucdc.com 高等教育资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