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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网络信息服务合同几个法律问题 3.应请求的中止行为 网络服务提供商的中止行为主要是针对信息的处理 网络服务提供商对于网络内容存在监控能力和义务时, 按照“表面合理标准”审查而出于善意主动删除或接到 权利人发出通知而采取删除等措施制止侵权行为,但后 来被权威机构认定不成立,此时服务商要不要承担违反 合同的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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