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二 马加爵: 1996年至1997年在宾州初中读初三,以优异成绩考 取省重点宾阳中学;1997年至2000年就读于宾阳中 学;1999年至2000年读高中,成绩优异,曾获得全 国奥林匹克物理竞赛二等奖,被预评为“省三好学 生”;2000年至2004年就读于云南大学生化学院生 物技术专业;2004年2月13日晚杀一人,2月14日晚 杀一人,2月15日再杀两人,后从昆明火车站出逃。 2004年3月1日被公安部列为A级通缉犯,3月15日在 海南省三亚市河西区落网;2004年4月24日被昆明市 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4年6月17日被依法执行死刑。案例分析二 马加爵: 1996年至1997年在宾州初中读初三,以优异成绩考 取省重点宾阳中学;1997年至2000年就读于宾阳中 学;1999年至2000年读高中,成绩优异,曾获得全 国奥林匹克物理竞赛二等奖,被预评为“省三好学 生” ;2000年至2004年就读于云南大学生化学院生 物技术专业;2004年2月13日晚杀一人,2月14日晚 杀一人,2月15日再杀两人,后从昆明火车站出逃。 2004年3月1日被公安部列为A级通缉犯,3月15日在 海南省三亚市河西区落网;2004年4月24日被昆明市 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4年6月17日被依法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