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图片...
王国会永恒存在,而世俗王国将会消失。在奥古斯丁看来,双方的斗争根源于两种不同的爱的概念:前者 主张爱上帝和天堂,鄙视自己:而后者则爱自己,鄙视上帝与天堂。[231其次,教会与国家只是神意安排 中的一环,属于自然领域,而上帝王国是末世审判后出现的“圣人社会”,属于超自然的领域。这一历史 观对后世影响甚巨。 不过,正如我们在前面指出过的,奥古斯丁曾受到西塞罗的斯多葛主义法律观的影响。西塞罗认为,世俗 法律只有源出于并体现了永恒的自然法,才是正当的。当然,作为基督徒,奥古斯丁的说法不同,而是主 张世俗王国的法律只有体现了永恒的神法,才是正当的。比如,世俗王国里的某些行为(如不爱上帝,而 是喜欢其他东西)虽然未被惩罚,但是却构成了原罪,违反了神法,因为神关心的是人的灵魂,人只有爱 上帝,才能获救。为此,奥古斯丁既反对“启示录”敌视罗马的法律统治,同时又反对优西比乌斯 ( Eusebius)把罗马帝国等同于基督教的观点。他认为要同时服从罗马法和永恒的神法。但是,如何界定 罗马法与永恒的神法的关系,奥古斯丁却语焉未详。这成了9世纪以后经院哲学家们讨论的主题之 1934年,法国学者阿尔奎叶尔(H.-X. Arquilliere)发表了《政治的奥古斯丁主义:论中世纪政 治理论的形成》,首次提出了“政治奥古斯丁主义”概念,并认为它构成了中世纪各种政治理论的基础。 在《上帝之城》中,奥古斯丁并没有明确区分自然秩序和超自然秩序。由此,中世纪哲学家们就以为奥古 斯丁是想把国家的自然秩序(法律与政治)纳入教会的超自然秩序中。阿尔奎叶尔把这种论点称为“政治 的奥古斯丁主义”。[241最早倡导它的是大格列高利( Gregory the Great)。他认为各蛮族国王必须服从 教会的权威。这一倾向到了格列高利七世时代,达到了顶峰,即“教权高于王权”。 其实,这种“政治的奥古斯丁主义”是对奥古斯丁思想的误读。因为奥古斯丁并未明确界定世俗王权与基 督教会之间的关系,更未说过王权要服从教权。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这种误读确实构成了中世纪政治思 想的基础。 在中世纪里,第一位“政治的奥古斯丁主义者”是在公元492-496年间担任教皇的格拉 西乌斯( Gelasius)一世。为了反击拜占廷皇帝及其控制下的教会,他在奥古斯丁学说的基础上,提出了教 权高于王权的政治学说。他认为,基督耶稣是兼有教权和王权的,但是在耶稣之后,教权与王权分裂开 来,分属教会和国王(或皇帝)。教权属于立法权( auctoritas),而王权则是行政权( potestas)。根 据罗马法,立法权是高于行政权的。因此,教权是高于王权的。[25这一“政治的奥古斯丁主义”以后被 教皇格列高利一世、格列高利七世和英诺森三世发扬光大,并化为现实的政治体制。王国会永恒存在,而世俗王国将会消失。在奥古斯丁看来,双方的斗争根源于两种不同的爱的概念:前者 主张爱上帝和天堂,鄙视自己;而后者则爱自己,鄙视上帝与天堂。[23]其次,教会与国家只是神意安排 中的一环,属于自然领域,而上帝王国是末世审判后出现的“圣人社会”,属于超自然的领域。这一历史 观对后世影响甚巨。 不过,正如我们在前面指出过的,奥古斯丁曾受到西塞罗的斯多葛主义法律观的影响。西塞罗认为,世俗 法律只有源出于并体现了永恒的自然法,才是正当的。当然,作为基督徒,奥古斯丁的说法不同,而是主 张世俗王国的法律只有体现了永恒的神法,才是正当的。比如,世俗王国里的某些行为(如不爱上帝,而 是喜欢其他东西)虽然未被惩罚,但是却构成了原罪,违反了神法,因为神关心的是人的灵魂,人只有爱 上帝,才能获救。为此,奥古斯丁既反对“启示录”敌视罗马的法律统治,同时又反对优西比乌斯 (Eusebius)把罗马帝国等同于基督教的观点。他认为要同时服从罗马法和永恒的神法。但是,如何界定 罗马法与永恒的神法的关系,奥古斯丁却语焉未详。这成了 9 世纪以后经院哲学家们讨论的主题之一。 1934 年,法国学者阿尔奎叶尔(H.-X. Arquilliere)发表了《政治的奥古斯丁主义:论中世纪政 治理论的形成》,首次提出了“政治奥古斯丁主义”概念,并认为它构成了中世纪各种政治理论的基础。 在《上帝之城》中,奥古斯丁并没有明确区分自然秩序和超自然秩序。由此,中世纪哲学家们就以为奥古 斯丁是想把国家的自然秩序(法律与政治)纳入教会的超自然秩序中。阿尔奎叶尔把这种论点称为“政治 的奥古斯丁主义”。[24]最早倡导它的是大格列高利(Gregory the Great)。他认为各蛮族国王必须服从 教会的权威。这一倾向到了格列高利七世时代,达到了顶峰,即“教权高于王权”。 其实,这种“政治的奥古斯丁主义”是对奥古斯丁思想的误读。因为奥古斯丁并未明确界定世俗王权与基 督教会之间的关系,更未说过王权要服从教权。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这种误读确实构成了中世纪政治思 想的基础。 在中世纪里,第一位“政治的奥古斯丁主义者”是在公元 492-496 年间担任教皇的格拉 西乌斯(Gelasius)一世。为了反击拜占廷皇帝及其控制下的教会,他在奥古斯丁学说的基础上,提出了教 权高于王权的政治学说。他认为,基督耶稣是兼有教权和王权的,但是在耶稣之后,教权与王权分裂开 来,分属教会和国王(或皇帝)。教权属于立法权(auctoritas),而王权则是行政权(potestas)。根 据罗马法,立法权是高于行政权的。因此,教权是高于王权的。[25]这一“政治的奥古斯丁主义”以后被 教皇格列高利一世、格列高利七世和英诺森三世发扬光大,并化为现实的政治体制
<<向上翻页向下翻页>>
©2008-现在 cucdc.com 高等教育资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