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图片...
关于重新发表《简化字总表》的说明 (1986-10-10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发布) 为纠正社会用字混乱,便于群众使用规范的简化字,经国务院批准重新发表原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 于1964年编印的《简化字总表》。 原《简化字总表》中的个别字,作了调整。“叠”、“覆”、“像”、“囉”不再作“迭”、“复”、“象”、“罗”的繁体 字处理。因此,在第一表中删去了“迭〔叠〕”“象〔像〕”,“复”字字头下删去繁体字〔覆〕。在第二表“罗”字 字头下删去繁体字〔囉〕,“囉”依简化偏旁“罗”类推简化为“啰”。“瞭”字读“iao”(了解)时,仍筒作“了”, 读“iao”(瞭望)时作“瞭”,不简作“了”。此外,对第一表“余〔餘〕”的脚注内容作了补充,第三表“讠”下偏 旁类推字“雠”字加了脚注。 汉字的形体在一个时期内应当保持稳定,以利应用。《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已经国务院批准 废止。我们要求社会用字以《简化字总表》为标准:凡是在《简化字总表》中已经被简化了的繁体字,应该 用简化字而不用繁体字;凡是不符合《简化字总表》规定的简化字,包括《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的 简化字和社会上流行的各种简体字,都是不规范的简化字,应当停止使用。希望各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 和文化、教育、新闻等部门多作宜传,采取各种措施,引导大家逐渐用好规范的简化字。 简化字总表 (1986年新版) 第 表 不作简化偏旁用的简化字 本表共收简化字350个,按读音的拼音字母顺序排列。本表的简化字都不得作简化偏旁使用 办〔辦〕 卜〔蔔〕 谗〔讒〕 称〔稱〕 辞〔辭〕 帮〔幫 补〔補〕馋〔饞〕 惩〔懲〕 聪〔聰〕 碍〔礙〕 宝〔寶〕 缠〔纏)② 迟〔遲〕 丛〔叢〕 肮〔骯〕 报〔報〕 忏〔懺〕 冲〔衝〕 袄〔襖〕 币〔幣〕 才〔纔〕 偿〔償〕 丑〔醜 毙〔斃〕 蚕〔蠶〕0厂〔廠〕 出〔齣〕 担〔擔〕 标〔標〕 灿〔燦〕 彻〔徹〕 础〔礎〕 胆〔膽〕 坝〔壩〕 表〔錶〕 层〔層〕尘〔座〕 处〔處〕 导〔導〕 板〔闆〕 别〔彆〕 搀〔攙〕衬〔襯〕 触〔觸〕 灯〔燈〕 ①蚕:上从天,不从夭。②缠:右从厘,不从厘
<<向上翻页向下翻页>>
©2008-现在 cucdc.com 高等教育资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