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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比例应当结合起来记忆。而且是对个人的佣金不能超过本佣金服务金额的5%。即手续费是总体计算的,而佣金是分项计算的,这里 3、固定资产改良支出与修理支出问题。满足了确认为改良支出的三个条件的任意一个的1)支出超过原值20%2)使固定资产 延长使用寿命2年以上:3)使固定资产的用途改做其他用。不管是否是修理支出,是否得到了增值税的专用发票,均作为固定资产的改良 支出,即资本性支出,不得当期全额扣除。提足折旧了的固定资产,分期摊销,未提足折旧的,增加固定资产价值。而且确认为固定资产 改良支出后,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得抵扣,视同非应税项目的劳务。这里是容易搞错的地方,而且如果题目要出难点的话,不排除 会考这个地方,尤其是和流转税和所得税结合起来考! 14、折旧问题。税法规定了折旧的残值和折旧期限,目的是规定每期计入费用的折旧不能太多。其中内资企业残值为5%,外资企 业为10%,这还好说点,关键是折旧期限也有规定,其中非事业性单位的运输工具可提5年,但事业单位的运输工具可提10年。一般使用 直线法计提折旧,但税法规定一些特定企业可以采用加速折旧法,这里注意客观题。尤其要注意证券公司的电子设备和计入无形资产和固 定资产的软件不得低于2年,集成电子生产企业不得低于3年。拿出来注意一下 来经济效苗的0线发生质和水久损失,里这来知图果无在的为定教天是无使形用价无途出溶 产品的固定资产或已经超过法律保护年限的无形资产视同永久性损失。原则上可以当期扣除,但影响太大了的话,可以分期扣除。对于投 资的实质性和永久性损失,主要看被投资企业是否破产,是否停业3年并无法开业,是否撤销,但最终归结到是否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注意理解一下就好了 16、企业股权转让、合并与分立的问题。一般的股权转让即投资转让大家都能处理了。上面总结的很详细了。 资产转让、 置换,企业合并分立的问题。相信也是大家很头痛的地方,看起来很晕的地方。首先提出一个共同点,凡是未确认转让 转让方要 按照转让资产的帐面价值确定得到的股权成本而不能按照公允价值入帐。合并或者分立后的企业可以弥补以前企业的亏 分立后的企 业只能按照接受的分立资产占全部分立总资产的比例来弥补亏损。注意理解 (1)整体资产转让,所得税中凡是资产转让一般是要将转让所得并入所得额交税的,但这里就出现了难得的特殊情况。首先,企 业整体资产转让是为了获得接受方企业的股权。如果接受方企业支付股权和整体资产的差价,其差价不超过支付的股权的20%的话,则转 让方可不确认转让所得,但得到的股权成本需按照转让的资产的帐面价值来确定 列个公式给大家看看:转让企业的资产帐面价值=接受方支付的股权+支付的补价 (2)整体资产置换,这里是会计中的非货币性交易,但比会计中的处理要单纯简单。理论和上面有相同的地方也有不太一样的地 方。支付补价的一方其补价不超过换入资产公允价值的25%的,接受补价的一方不确认转让收益,支付的一方也不确认损失 列个公式:接受补价方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支付补价方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支付的补价 注意这里是唯一一个25的比例的地方,其他情况均为20。 注意换入资产的计价按照换出资产的帐面价值为基础来确定 (3)企业合并。被合并企业是为了得到合并后的企业的股权,合并企业支付的补价如果不超过支付的股权的20%的,被合并企业 确认为转让收益。这时合并企业可以弥补以前被合并企业的亏损。如果确认为转让收益了,则不能弥补了。这里要结合起来记忆 (4)企业分立。被分立企业是为了得到分立后的企业的股权,同上。分立企业支付的补价不超过支付的股权的20%的,被分立企 业不用确认为转让收益,这时分立企业可以按接受分立资产占被分立企业的总资产的比例来弥补以前年度分立企业的亏损 (5)债务重组问题。这里是新增内容,也相信是本考点中最重要的吧 1)非现金资产偿还债务,视同销售,确认收益。这里不要忽视了视同销售的确定 2)债转股,债务人按照差价确认收益,债权人按照股权公允价值确认投资成本 3)其他债权人作出的让步应该分别债务人确认收益,债权人确认损失。这里注意两方面都要调整 17、“三新费用问题”。这是个小点,比较简单,因为可全额扣除,注意一下加计扣除的规定,亏损企业不能加计50%的扣除,还 要注意和去年教材的变化,去年只有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才能享受,今年任何所有制企业均能享受,注意一下客观题 18、资助。赞助问题。非广告性质的赞助费是不允许扣除的。对非关联企业的科研机枃资助是可以扣除的,这里结合起来记忆一下 就好了。 19、房地产开发产品销售收入确认的规定。是本年的新增问题。感觉不太好出计算,注意一下客观题,其收入的确认原则和流转税 颇有些相似,只是注意预收款方式,按照预收款和收入利润率计算预缴然后年终汇算清缴,千万不要直接用预收款计算所得税,这里倒有 点可能出计算题 还有一个要注意的是房地产开发企业采用包销方式销售的,按照包销合同约定的时间确认收入,但如果提前付款了,按照实际付款 时间确定收入。其他方式均为取得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当然要注意分成方式的销售确认,这是个普遍适用原则,分到产品时,即作为收 入确认。外资这里要求的要更严格,只要合作方分到产品时,即确认收入。注意比较一下 可以0、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费用扣除问题,这也是新增的问题。相信今年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题目是少不了了的。借款费用记住是全部 产品占总产品的比例扣除。这个其实很好理解,即未销售的产品分摊的销售成本要在销售后才允许扣除。2)土地征用拆迁补偿费。开发前 会发生一部分,这部分直接计入成本扣除,开发后还会发生一部分,这部分和销售成本的扣除规定一样。分摊到己销售的产品中的可以扣 除。3)提取的维修基金不能扣除。4)报废损失。只要记住要扣除赔偿的部分后作为当期损失。5)折旧问题。转作经营性资产才可提取折 旧,注意转作经营性资产在房开企业中是视同销售的。当然销售确认时间是以产权转移为依据的。稍微注意一下 21、不得扣除项目问题。行政性罚款不得扣除,但金融企业违约金可以扣除。回扣不可扣除,赞助不能扣除,前面己经提到,除了 22、住房周转金问题。取消以前,企业销 收入和折旧费用等计入了周转金,不确认所得,收入费用配比原则,既然没有确认 所得,则房屋销售损失也不能确认为费用了,这里其实好理解。取消以后,房屋折旧可扣除,房屋收入取扣除费用成本后的净值确认所得 等,比较正常,不说了。 23、境外已纳所得税扣除问题。这里我觉得是 理解的,但一定要注意在计算扣除限额时要按照境内境外所有的所得总额计 算,不要分国家,分了国家虽然计算出来的数值是一 是有问题,会扣分。关键注意缔结避免双重征税的国家的所得,以及政府规 定的援外项目的所得有减免税规定的,视同交纳,即 的在是 是按照实际交纳的税额扣除,而是按照国外未减免税时的税率计算出的税额 来扣除。当然要以不超过限额为基础。这里切切要小心计算 24、税收优惠问题 相信也是大家最头痛的问题了,太多太杂,无法记忆,我在这里做个小小的归纳,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完全免征的项目 1)学校问题,凡是涉及学校一率不征,包括高校后勤,科研,自办工厂等 2)农村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型三产企业免征 3)科研机构与工程勘察单位联合其他企业转制为公司制企业中科研机构占50%以上的,免征,若是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占50%或者 两者共占50%的,减半,否则没有优惠,这里要注意比较记忆。 4)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福利性生产企业,安置“四残”人员超过总人员的35%以上的,免征,未达到35%但超过10%的,减半征 5)农口企事业单位从事种植,养殖、农产品初级加工的,免征 6)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项目,有12个,凡是上缴财政的收入,均免征 7)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部分收入免征。主要有划拨收入,预算外收入,事业单位分得的所属经营机构的利润。社会团体接受的9 个扣除比例应当结合起来记忆。而且是对个人的佣金不能超过本佣金服务金额的 5%。即手续费是总体计算的,而佣金是分项计算的,这里 要注意一下。 13、固定资产改良支出与修理支出问题。满足了确认为改良支出的三个条件的任意一个的 1)支出超过原值 20%;2)使固定资产 延长使用寿命 2 年以上;3)使固定资产的用途改做其他用。不管是否是修理支出,是否得到了增值税的专用发票,均作为固定资产的改良 支出,即资本性支出,不得当期全额扣除。提足折旧了的固定资产,分期摊销,未提足折旧的,增加固定资产价值。而且确认为固定资产 改良支出后,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得抵扣,视同非应税项目的劳务。这里是容易搞错的地方,而且如果题目要出难点的话,不排除 会考这个地方,尤其是和流转税和所得税结合起来考! 14、折旧问题。税法规定了折旧的残值和折旧期限,目的是规定每期计入费用的折旧不能太多。其中内资企业残值为 5%,外资企 业为 10%,这还好说点,关键是折旧期限也有规定,其中非事业性单位的运输工具可提 5 年,但事业单位的运输工具可提 10 年。一般使用 直线法计提折旧,但税法规定一些特定企业可以采用加速折旧法,这里注意客观题。尤其要注意证券公司的电子设备和计入无形资产和固 定资产的软件不得低于 2 年,集成电子生产企业不得低于 3 年。拿出来注意一下。 15、资产发生实质性和永久性损失问题。这是新增内容,大家只要记住不管是存货还是固定资产还是无形资产,只要不能给企业带 来经济效益的,视同发生实质和永久性损失。这里应该为实质性损失。如果无转让价值的,为永久性损失,无使用价值即无法制造出合格 产品的固定资产或已经超过法律保护年限的无形资产视同永久性损失。原则上可以当期扣除,但影响太大了的话,可以分期扣除。对于投 资的实质性和永久性损失,主要看被投资企业是否破产,是否停业 3 年并无法开业,是否撤销,但最终归结到是否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注意理解一下就好了。 16、企业股权转让、合并与分立的问题。一般的股权转让即投资转让大家都能处理了。上面总结的很详细了。这里整体资产转让、 置换,企业合并分立的问题。相信也是大家很头痛的地方,看起来很晕的地方。首先提出一个共同点,凡是未确认转让收益的,转让方要 按照转让资产的帐面价值确定得到的股权成本而不能按照公允价值入帐。合并或者分立后的企业可以弥补以前企业的亏损。但分立后的企 业只能按照接受的分立资产占全部分立总资产的比例来弥补亏损。注意理解。 (1)整体资产转让,所得税中凡是资产转让一般是要将转让所得并入所得额交税的,但这里就出现了难得的特殊情况。首先,企 业整体资产转让是为了获得接受方企业的股权。如果接受方企业支付股权和整体资产的差价,其差价不超过支付的股权的 20%的话,则转 让方可不确认转让所得,但得到的股权成本需按照转让的资产的帐面价值来确定。 列个公式给大家看看:转让企业的资产帐面价值=接受方支付的股权+支付的补价 (2)整体资产置换,这里是会计中的非货币性交易,但比会计中的处理要单纯简单。理论和上面有相同的地方也有不太一样的地 方。支付补价的一方其补价不超过换入资产公允价值的 25%的,接受补价的一方不确认转让收益,支付的一方也不确认损失。 列个公式:接受补价方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支付补价方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支付的补价 注意这里是唯一一个 25 的比例的地方,其他情况均为 20。 注意换入资产的计价按照换出资产的帐面价值为基础来确定。 (3)企业合并。被合并企业是为了得到合并后的企业的股权,合并企业支付的补价如果不超过支付的股权的 20%的,被合并企业 不确认为转让收益。这时合并企业可以弥补以前被合并企业的亏损。如果确认为转让收益了,则不能弥补了。这里要结合起来记忆。 (4)企业分立。被分立企业是为了得到分立后的企业的股权,同上。分立企业支付的补价不超过支付的股权的 20%的,被分立企 业不用确认为转让收益,这时分立企业可以按接受分立资产占被分立企业的总资产的比例来弥补以前年度分立企业的亏损。 (5)债务重组问题。这里是新增内容,也相信是本考点中最重要的吧。 1)非现金资产偿还债务,视同销售,确认收益。这里不要忽视了视同销售的确定。 2)债转股,债务人按照差价确认收益,债权人按照股权公允价值确认投资成本 3)其他债权人作出的让步应该分别债务人确认收益,债权人确认损失。这里注意两方面都要调整。 17、“三新费用问题”。这是个小点,比较简单,因为可全额扣除,注意一下加计扣除的规定,亏损企业不能加计 50%的扣除,还 要注意和去年教材的变化,去年只有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才能享受,今年任何所有制企业均能享受,注意一下客观题。 18、资助。赞助问题。非广告性质的赞助费是不允许扣除的。对非关联企业的科研机构资助是可以扣除的,这里结合起来记忆一下 就好了。 19、房地产开发产品销售收入确认的规定。是本年的新增问题。感觉不太好出计算,注意一下客观题,其收入的确认原则和流转税 颇有些相似,只是注意预收款方式,按照预收款和收入利润率计算预缴然后年终汇算清缴,千万不要直接用预收款计算所得税,这里倒有 点可能出计算题。 还有一个要注意的是房地产开发企业采用包销方式销售的,按照包销合同约定的时间确认收入,但如果提前付款了,按照实际付款 时间确定收入。其他方式均为取得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当然要注意分成方式的销售确认,这是个普遍适用原则,分到产品时,即作为收 入确认。外资这里要求的要更严格,只要合作方分到产品时,即确认收入。注意比较一下。 20、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费用扣除问题。这也是新增的问题。相信今年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题目是少不了了的。借款费用记住是全部 可以扣除的,只是开发前作为成本扣除,开发后作为当期费用扣除而已。关键要理解几个不能全部扣除的项目:1)销售成本,按照已销售 产品占总产品的比例扣除。这个其实很好理解,即未销售的产品分摊的销售成本要在销售后才允许扣除。2)土地征用拆迁补偿费。开发前 会发生一部分,这部分直接计入成本扣除,开发后还会发生一部分,这部分和销售成本的扣除规定一样。分摊到已销售的产品中的可以扣 除。3)提取的维修基金不能扣除。4)报废损失。只要记住要扣除赔偿的部分后作为当期损失。5)折旧问题。转作经营性资产才可提取折 旧,注意转作经营性资产在房开企业中是视同销售的。当然销售确认时间是以产权转移为依据的。稍微注意一下。 21、不得扣除项目问题。行政性罚款不得扣除,但金融企业违约金可以扣除。回扣不可扣除,赞助不能扣除,前面已经提到,除了 坏帐准备外的各种准备不能扣除,注意一下就好了。 22、住房周转金问题。取消以前,企业销售房屋收入和折旧费用等计入了周转金,不确认所得,收入费用配比原则,既然没有确认 所得,则房屋销售损失也不能确认为费用了,这里其实好理解。取消以后,房屋折旧可扣除,房屋收入取扣除费用成本后的净值确认所得 等,比较正常,不说了。 23、境外已纳所得税扣除问题。这里我觉得是比较容易理解的,但一定要注意在计算扣除限额时要按照境内境外所有的所得总额计 算,不要分国家,分了国家虽然计算出来的数值是一样的,但是有问题,会扣分。关键注意缔结避免双重征税的国家的所得,以及政府规 定的援外项目的所得有减免税规定的,视同交纳,即扣除时不是按照实际交纳的税额扣除,而是按照国外未减免税时的税率计算出的税额 来扣除。当然要以不超过限额为基础。这里切切要小心计算。 24、税收优惠问题。 相信也是大家最头痛的问题了,太多太杂,无法记忆,我在这里做个小小的归纳,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完全免征的项目 1)学校问题,凡是涉及学校一率不征,包括高校后勤,科研,自办工厂等。 2)农村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型三产企业免征 3)科研机构与工程勘察单位联合其他企业转制为公司制企业中科研机构占 50%以上的,免征,若是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占 50%或者 两者共占 50%的,减半,否则没有优惠,这里要注意比较记忆。 4)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福利性生产企业,安置“四残”人员超过总人员的 35%以上的,免征,未达到 35%但超过 10%的,减半征 收。 5)农口企事业单位从事种植,养殖、农产品初级加工的,免征 6)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项目,有 12 个,凡是上缴财政的收入,均免征 7)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部分收入免征。主要有划拨收入,预算外收入,事业单位分得的所属经营机构的利润。社会团体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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