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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伯的权威理论,从学术上理清了人类社会权威的头绪,对繁杂的权威现象进行了类型 学论证,试图揭示权威背后的本质含义。不管是赞成韦伯观点的,还是反对韦伯观点的,在 此后的学术研究中,都跳不出韦伯构建的权威体系。甚至在有关权威的术语上,三种权威的 词汇和表述都成为后人很难超越的范式。管理离不开权威,所以,管理学研究也就离不开韦 伯。很有意思的是,在管理学著作中,对韦伯介绍的详细程度,同著作的普及程度成反比 同著作的学术深度成正比。也就是说,对管理学研究得越深入,韦伯的重要性就会越明显。 组织理论之父 韦伯对人类社会权威的理论研究,在逻辑上的引申就是组织理论。雷恩在《管理思想的 演变》一书中说:“韦伯是对组织结构进行正式分析的明智的前辈。他想设计一个有关权力 和活动之间的关系的有助于实现组织目标的结构蓝图。”韦伯的著作,是其他管理学家对组 织进行正式分析的重要依据。例如,亚利桑那大学的登哈特( Robert B. Denhardt)在他的《公 共组织理论》一书中,关于组织的思想传承专辟一章,只讲三个人,就是卡尔·马克思、马 克斯·韦伯、西格蒙德·弗洛伊德。所有的管理学著作,都绕不开韦伯的组织理论。在这 意义上,韦伯被誉为“组织理论之父”。 韦伯的三种权威,使组织呈现出三种不同类型。传统型权威所构成的家长制组织,不是 建立在成文规范和法定程序的基础上,而是建立在人身依附式的个人忠诚基础上,这种组织 的内部关系是一种主仆关系。这种组织的统治者拥有绝对的权力,但这种权力被惯例和习俗 所限制。农业社会中的各种组织,基本上都属于这种类型。魅力型权威所构成的个人崇拜组 织,基本特征是没有程序规则,缺乏等级和部门分工,因而没有稳固的制度基础,不可能持 久。这种权威依靠“克里斯玛”( charisma)即超凡魅力而形成,所以是一种不稳定的情感式 组织,往往产生于动荡不安的社会之中,在革命时期或转型时期常常出现。法理型权威所构 成的官僚组织( bureaucracy),建立在人们对规章体系的理性信任基础上。所谓“官僚”, 是指这种组织的成员是专门化的职业管理人员而言,并不含有一般语境中使用“官僚”一词 的贬义。为了避免误解,有些学者把韦伯所说的官僚组织,改称科层组织。韦伯认为,在近 代以来的资本主义社会中,官僚组织是对大规模社会群体进行有效管理的基本形态。 韦伯指出,在这三种组织类型中,只有传统组织和官僚组织才有相当程度的稳定性。个 人崇拜组织与这两种组织差异极大,它可以破坏一个旧世界,而无法建立一个新世界。因为 无法保持领袖人物魅力的弥久弥新,或者领袖人物隐退去世等等,个人崇拜组织从诞生起, 衰败也就不可避免。例如宗教组织在其创立时必须依赖于领袖的神圣光环,但要将信徒对领 袖的顶礼膜拜常规化,一旦形成了教义和规则,它就开始转变成传统组织。古代王朝的创立 时期,常得益于某个具有超凡魅力的领袖,人们信赖他那种拯救社会的神力,对乌托邦式美 好世界的追求形成对领袖的拥戴,并焕发出“打江山”的动力。而一旦转入“坐江山”,就 得实现权威的转变,把神力变成传统,制定典章制度,个人崇拜组织随之平凡化,变成传统 组织 传统组织与官僚组织在外观上具有相似性,但两者实质有很大不同。在官僚组织中,由 制度规定组织层级、部门划分、职位设置、成员资格,能够形成非人格化的层级节制体系和 部门结构,组织成员是否胜任仅仅取决于他的能力,而不是取决于他对组织领袖的个人忠诚 和个人依赖。传统虽然也有规章体系,但它的典章来自传统习惯,组织成员之间的关系是建 立在个人关系、喜好偏爱、社会特权的基础之上。所以,传统组织中有法律制度,但不可能 有法理权威。按照韦伯的说法,这种组织的司法是不规则的,组织运行缺乏工具理性韦伯的权威理论,从学术上理清了人类社会权威的头绪,对繁杂的权威现象进行了类型 学论证,试图揭示权威背后的本质含义。不管是赞成韦伯观点的,还是反对韦伯观点的,在 此后的学术研究中,都跳不出韦伯构建的权威体系。甚至在有关权威的术语上,三种权威的 词汇和表述都成为后人很难超越的范式。管理离不开权威,所以,管理学研究也就离不开韦 伯。很有意思的是,在管理学著作中,对韦伯介绍的详细程度,同著作的普及程度成反比, 同著作的学术深度成正比。也就是说,对管理学研究得越深入,韦伯的重要性就会越明显。 组织理论之父 韦伯对人类社会权威的理论研究,在逻辑上的引申就是组织理论。雷恩在《管理思想的 演变》一书中说:“韦伯是对组织结构进行正式分析的明智的前辈。他想设计一个有关权力 和活动之间的关系的有助于实现组织目标的结构蓝图。”韦伯的著作,是其他管理学家对组 织进行正式分析的重要依据。例如,亚利桑那大学的登哈特(Robert B. Denhardt)在他的《公 共组织理论》一书中,关于组织的思想传承专辟一章,只讲三个人,就是卡尔·马克思、马 克斯·韦伯、西格蒙德·弗洛伊德。所有的管理学著作,都绕不开韦伯的组织理论。在这一 意义上,韦伯被誉为“组织理论之父”。 韦伯的三种权威,使组织呈现出三种不同类型。传统型权威所构成的家长制组织,不是 建立在成文规范和法定程序的基础上,而是建立在人身依附式的个人忠诚基础上,这种组织 的内部关系是一种主仆关系。这种组织的统治者拥有绝对的权力,但这种权力被惯例和习俗 所限制。农业社会中的各种组织,基本上都属于这种类型。魅力型权威所构成的个人崇拜组 织,基本特征是没有程序规则,缺乏等级和部门分工,因而没有稳固的制度基础,不可能持 久。这种权威依靠“克里斯玛”(charisma)即超凡魅力而形成,所以是一种不稳定的情感式 组织,往往产生于动荡不安的社会之中,在革命时期或转型时期常常出现。法理型权威所构 成的官僚组织(bureaucracy),建立在人们对规章体系的理性信任基础上。所谓“官僚”, 是指这种组织的成员是专门化的职业管理人员而言,并不含有一般语境中使用“官僚”一词 的贬义。为了避免误解,有些学者把韦伯所说的官僚组织,改称科层组织。韦伯认为,在近 代以来的资本主义社会中,官僚组织是对大规模社会群体进行有效管理的基本形态。 韦伯指出,在这三种组织类型中,只有传统组织和官僚组织才有相当程度的稳定性。个 人崇拜组织与这两种组织差异极大,它可以破坏一个旧世界,而无法建立一个新世界。因为 无法保持领袖人物魅力的弥久弥新,或者领袖人物隐退去世等等,个人崇拜组织从诞生起, 衰败也就不可避免。例如宗教组织在其创立时必须依赖于领袖的神圣光环,但要将信徒对领 袖的顶礼膜拜常规化,一旦形成了教义和规则,它就开始转变成传统组织。古代王朝的创立 时期,常得益于某个具有超凡魅力的领袖,人们信赖他那种拯救社会的神力,对乌托邦式美 好世界的追求形成对领袖的拥戴,并焕发出“打江山”的动力。而一旦转入“坐江山”,就 得实现权威的转变,把神力变成传统,制定典章制度,个人崇拜组织随之平凡化,变成传统 组织。 传统组织与官僚组织在外观上具有相似性,但两者实质有很大不同。在官僚组织中,由 制度规定组织层级、部门划分、职位设置、成员资格,能够形成非人格化的层级节制体系和 部门结构,组织成员是否胜任仅仅取决于他的能力,而不是取决于他对组织领袖的个人忠诚 和个人依赖。传统虽然也有规章体系,但它的典章来自传统习惯,组织成员之间的关系是建 立在个人关系、喜好偏爱、社会特权的基础之上。所以,传统组织中有法律制度,但不可能 有法理权威。按照韦伯的说法,这种组织的司法是不规则的,组织运行缺乏工具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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