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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说明 本次局部修订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请组织开展城市排 水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的函》(建标标函2013「46]号)的要求,由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对《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50180-93(2012年版)进行修订而成。 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增补符合低影响开发的建设要求, 对地下空间使用、绿地与绿化设计、道路设计、竖向设计等内容进行 了调整和补充;进一步完善道路规划和停车场库配置要求。 本规范中下划线表示修改的内容:用黑体字表示的条文为强制性 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 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城市居住区规划设 计规范》国家标准管理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5号,邮 编:100044)。 本次局部修订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审查人员: 主编单位: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参编单位: 中国建筑技术研究院 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主要审查人员:张辰 包琦玮赵锂 白伟岚李俊奇 任心欣 22 修订说明 本次局部修订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请组织开展城市排 水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的函》(建标标函 2013 [46]号)的要求,由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对《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50180-93(2012 年版)进行修订而成。 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增补符合低影响开发的建设要求, 对地下空间使用、绿地与绿化设计、道路设计、竖向设计等内容进行 了调整和补充;进一步完善道路规划和停车场库配置要求。 本规范中下划线表示修改的内容;用黑体字表示的条文为强制性 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 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城市居住区规划设 计规范》国家标准管理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5 号,邮 编:100044)。 本次局部修订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审查人员: 主编单位: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参编单位: 中国建筑技术研究院 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主要审查人员:张 辰 包琦玮 赵 锂 白伟岚 李俊奇 任心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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