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图片...
冯桂芬:改科举议 少为先后。届期,部拟前列而异籍者十人,听简。多拟以备简, 以绝流弊。不拟者勿简,以示大公。肩试事宜,一如旧制。惟体 制既多,杯挟无益,搜捡可视旧加严。搜出者,焚之逐之,而不与 罚。三场各编各号分送。三考官各视原额倍中,送监临官,核其 三优者作为举人,两优者作为副贡,一优者从其廪、增、附之旧, 而作为凛贡、增贡、附贡。次科副贡得一优,廪、增、附贡得两优, 皆准递升。不论经、策、古学,一体并计。盖专特与兼长,亦是相抵 也。会试一切如乡试法,而以三优者为贡士,两优一优为副榜。 如中正榜誉录之法。下科准并计。殿试亦分三场,而酬复试。朝 考仍得相准,唯诚其篇数,令穷日之力足辨。饮派读卷官三人, 各分去取。部臣汇核,首列三优,次列两优、一优,皆以经,策、古 三者间列。周而复始,即为长榜。分三甲进呈,软定胪传授职如 旧仪。至学政,令大小京官举三事兼长者为之。亦不论省分官 职之大小。童生县府试三场,不复试以归简易。学政试三场,皆 分取倍原额。提调汇校,以三优者为附生,两优、一优为佾生。仍 籍之,与下届并计。生员则于新章初试后,即序三优、两优、一优, 造册,以后历试,皆并计优之多少,随试而变。义与山长保优所 参五,定册学政主之。唯山长不保优者,不与贡遇,有拔、优、恩、 岁贡及膜、增阙,皆按册序补。拔、优、恩、岁贡考试,皆省之。经 岁科十试,各从其素,增、附之旧,而作为禀监、增监、附监,准出 学。其捐贡、捐监,概停止。生童游京师者,令寄大、宛应试,一 如原箱。以人数定额。生员许并计原资。咨回原籍者,亦如之。 凡国学,天下学校、书院,皆用三事并试,通籍后不得再试。国家 进贤,将以治国安民。而求之文字中,只以俦人无从识别,为此 不得已之法。 登诸朝矣,试以事矣,方将磨厉以经世之具,而犹令其留恋
<<向上翻页向下翻页>>
©2008-现在 cucdc.com 高等教育资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