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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林腾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黄晓华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 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 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从事房地 产业务》的披露要求 公司已在本年度报告中详细描述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 注,详见本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章节中第九点公司未来发 展的展望之“(三)未来面对的风险及对策”。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7年末总股本 4,050,073,3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 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 2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林腾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霓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黄晓华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 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 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 产业务》的披露要求 公司已在本年度报告中详细描述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 注,详见本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章节中第九点公司未来发 展的展望之“(三)未来面对的风险及对策”。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 2017 年末总股本 4,050,073,31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 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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