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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代序 《经济合同法》条文修正比较 原条目 原条文 修改后条文 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 1为了保护经济合同当事 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益,保证国家计划的执 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 行,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 社会主义秩序,促进社会 建设的发展,特制定本法 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 法 本法适用于平等民事主 2 经济合同是法人之间为/体的法人、其他经济组 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 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 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 包经营户相互之间,为实 协议 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 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 立的合同 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 国家的法律,必须符合国/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 家政策和计划的要求,任 法律和行政法规,任何单 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 合同进行违法活动,扰配/进行违法活动扰乱社会 经济秩序,破坏国家计经济秩序损害国家利益 和社会公共利益,牟取非 公共利,单取非法收入法收入代 序 《 经 济 合 同 法 》 条 文 修 正 比 较 原 条 目 原 条 文 修 改 后 条 文 1 为 了 保 护 经 济 合 同 当 事 人 的 合 法 权 益 , 维 护 社 会 经 济 秩 序 , 提 高 经 济 效 益 , 保 证 国 家 计 划 的 执 行 , 促 进 社 会 主 义 现 代 化 建 设 的 发 展 , 特 制 定 本 法 为 保 障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的 健 康 发 展 , 保 护 经 济 合 同 当 事 人 的 合 法 权 益 , 维 护 社 会 经 济 秩 序 , 促 进 社 会 主 义 秩 序 , 促 进 社 会 主 义 现 代 化 建 设 , 制 定 本 法 2 经 济 合 同 是 法 人 之 间 为 实 现 一 定 的 经 济 目 的 , 明 确 相 互 权 利 、 义 务 关 系 的 协 议 本 法 适 用 于 平 等 民 事 主 体 的 法 人 、 其 他 经 济 组 织 、 个 体 工 商 户 、 农 村 承 包 经 营 户 相 互 之 间 , 为 实 现 一 定 的 经 济 目 的 , 明 确 相 互 权 利 、 义 务 关 系 而 订 立 的 合 同 4 订 立 经 济 合 同 , 必 须 遵 守 国 家 的 法 律 , 必 须 符 合 国 家 政 策 和 计 划 的 要 求 , 任 何 单 位 和 个 人 不 得 利 用 合 同 进 行 违 法 活 动 , 扰 乱 经 济 秩 序 , 破 坏 国 家 计 划 , 损 害 国 家 利 益 和 社 会 公 共 利 益 , 牟 取 非 法 收 入 订 立 经 济 合 同 , 必 须 遵 守 法 律 和 行 政 法 规 , 任 何 单 位 和 个 人 不 得 利 用 合 同 进 行 违 法 活 动 , 扰 乱 社 会 经 济 秩 序 , 损 害 国 家 利 益 和 社 会 公 共 利 益 , 牟 取 非 法 收 入 序 1 本PDF文件由S22PDF生成, S22PDF的版权由 郭力 所有 pdf@home.icm.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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