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个月一部门法性质的法律责任,如民法中的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或者是刑法中的数个罪 名,即产生了冲突性责任竞合,不能够同时适用。环境法是整合了多个部门法规范的馀合法 靠留门。其责任规范分别具有行或法、民法和利法性质,因此就出现了在同一法律部门内部 非冲实性法律责任的并存,法律责任克合残象更为复条。虽然出干周密保护环境和充分教济 环境侵害受害人的目的,分别执行这些交叉规定的不同部门法性质的环境法律责任封会使相 关的环境权利牧济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但月时,这也可能使不法行为人承担多重责任,受到 多种惩得,暴然也是同法律的公平和正义理念相梓的。因此,如何协调适用三种环境法律责 任形式,更好解决环境法律责任竞合问题。建立系统性的环境损害责任机制是当前我国环境 法学界亟待解决的误题数个同一部门法性质的法律责任,如民法中的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或者是刑法中的数个罪 名,即产生了冲突性责任竞合,不能够同时适用。环境法是整合了多个部门法规范的综合法 律部门,其责任规范分别具有行政法、民法和刑法性质,因此就出现了在同一法律部门内部 非冲突性法律责任的并存,法律责任竞合现象更为复杂。虽然出于周密保护环境和充分救济 环境侵害受害人的目的,分别执行这些交叉规定的不同部门法性质的环境法律责任时会使相 关的环境权利救济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但同时,这也可能使不法行为人承担多重责任,受到 多种惩罚,显然也是同法律的公平和正义理念相悖的。因此,如何协调适用三种环境法律责 任形式,更好解决环境法律责任竞合问题,建立系统性的环境损害责任机制是当前我国环境 法学界亟待解决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