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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起反诉的条件 1.由本诉的被告对本诉的原告提起 32.在本诉程序开始后到法庭辦论终结前提起 3如果本诉的诉讼程序尚未开始,自然谈不到反诉。如果本诉 的法庭审理已经终结,再允许提起反诉只能造成诉讼程序的 迟延,不符合诉讼经济的原则。至于第二审程序中能否提起 反诉,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明确指出不予受理,但可以 试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只能另行起诉。 ■3.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 3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反诉属于其他法院专属管辖,如果双方 人就反诉问题有仲裁协议或管辖协议的,则不得在受理 本诉的法院提起诉讼 4反诉与本诉适用同一性质的诉讼程序 5.反诉与本诉应当存在法律上或者事实上的牵连关系。(二)提起反诉的条件 ◼ 1.由本诉的被告对本诉的原告提起。 ◼ 2.在本诉程序开始后到法庭辩论终结前提起。 ◼ 如果本诉的诉讼程序尚未开始,自然谈不到反诉。如果本诉 的法庭审理已经终结,再允许提起反诉只能造成诉讼程序的 迟延,不符合诉讼经济的原则。至于第二审程序中能否提起 反诉,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明确指出不予受理,但可以 试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只能另行起诉。 ◼ 3.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 ◼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反诉属于其他法院专属管辖,如果双方 当事人就反诉问题有仲裁协议或管辖协议的,则不得在受理 本诉的法院提起诉讼。 ◼ 4.反诉与本诉适用同一性质的诉讼程序。 ◼ 5.反诉与本诉应当存在法律上或者事实上的牵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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