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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生物重大资产购买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声明及承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本次交 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并制作本报告。本报告是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规则》、《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和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证 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精神,经审慎尽职调査 后出具的。本报告旨在对本次交易作出独立、客观和公正的评价,供南华生物全 体股东及有关方面参考: 本独立财务顾问作如下声明 1、本独立财务顾问与南华生物及其交易各方无其他利益关系,就本次交易 所发表的有关意见是完全独立进行的 2、本核査意见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南华生物及其交易对方提供。南华生 物及其交易对方保证其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3、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 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及其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4、本独立财务顾问对出具意见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取得独立证据支持或需要 法律、审计、评估等专业知识来识别的事实,主要依据有关政府部门、律师事务 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意见、说明及其他文件 作出判断 5、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投资者注意,政府有关部门及中国证监会对财务顾 问报告书内容不负任何责任,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旨在对本次交易行 为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不构成对南华生物股票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 据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 任何责任 6、本独立财务顾问特别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南华生物董事会发布的关 于本次交易的公告以及相关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有关资料南华生物重大资产购买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 声明及承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本次交 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并制作本报告。本报告是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规则》、《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和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证 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精神,经审慎尽职调查 后出具的。本报告旨在对本次交易作出独立、客观和公正的评价,供南华生物全 体股东及有关方面参考: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作如下声明 1、本独立财务顾问与南华生物及其交易各方无其他利益关系,就本次交易 所发表的有关意见是完全独立进行的。 2、本核查意见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南华生物及其交易对方提供。南华生 物及其交易对方保证其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3、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 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及其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4、本独立财务顾问对出具意见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取得独立证据支持或需要 法律、审计、评估等专业知识来识别的事实,主要依据有关政府部门、律师事务 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意见、说明及其他文件 作出判断; 5、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投资者注意,政府有关部门及中国证监会对财务顾 问报告书内容不负任何责任,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旨在对本次交易行 为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不构成对南华生物股票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 据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 任何责任; 6、本独立财务顾问特别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南华生物董事会发布的关 于本次交易的公告以及相关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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