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复核期后事项的责任 1.审计人员复核期后事项的责任一般限于外勤工作结束日 (一般也是审计报告日)。 2外勤工作结束日到审计报告发布日之间,审计人员注意 到了发生的重要期后事项,应当扩大对期后事项的复核 (1)重署日期延长外勤工作结束日,在会计报表审计 范围内全面地扩大了注师的责任范围; (2)签署双重日期——仅限于对新近确定的期后事项及相 关事项的复核,在特定方面扩大了注师的责任范围 3.审计报告发布后,如果发现了报告日就已存在的问题或 审计程序被遗漏,应当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三)复核期后事项的责任 1.审计人员复核期后事项的责任一般限于外勤工作结束日 (一般也是审计报告日) 。 2.外勤工作 结束日到审计报告发布日之间,审计人员注意 到了发生的重要期后事项,应当扩大对期后事项的复核。 (1)重署日期——延长外勤工作结束日,在会计报表审计 范围内全面地扩大了注师的责任范围; (2)签署双重日期——仅限于对新近确定的期后事项及相 关事项的复核,在特定方面扩大了注师的责任范围。 3.审计报告发布后,如果发现了报告日就已存在的问题或 审计程序被遗漏,应当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