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入僵局。于是,维特再次出马,故伎重施。1898年3月,维特通过俄国谈判代表答应给中方谈 判代表李鸿章、张荫桓各五十万两白银,结果,又顺利地签订了《旅大租地条约》。 1985年4月6日俄国外交大臣罗拔诺夫在给沙皇的奏书中写道:“我们的目的可能是双 重的:我们要在太平洋上获得一个不冻港,为便利西伯利亚铁路的建筑起见,我们必需兼并满 洲的若干部分。”而时间仅仅过了3年,维特没有使用一枪一弹,仅仅依靠花言巧语和重金贿赂 的办法就实现了沙俄统治阶级梦寐以求的宿愿,无怪乎当时外国报刊推崇维特为“俄国第一流 的政治家”,而后来苏联学者则称他为“俄国帝国主义的鼻祖”。 二 《中俄密约》签订后.维特负责主持中东铁路的修筑工作。 维特在其回忆录中,竭力掩盖中东铁路的侵略性质。他反复强调:修筑中东铁路“完全是为 文化的与和平的目的”,“没有任何政治的或军事的企图”,“决不是用来作为扩张领土的工具” 等等。这真是典型的“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把戏。维特主持修建的中东铁路根本不是为中俄人 民进行经济、文化交流的友谊路,而是为沙俄帝国主义吞并满洲、称霸远东服务的侵略工具。维 特在主持修筑中东铁路的过程中,多次肆意曲解《中俄密约》和随后签订的《合办东省铁路公司 合同》,任意扩大沙俄在华特权,严重侵犯了中国的领土和主权。 《密约》和《合同》都曾明文规定:修筑中东铁路“不得借端侵占中国土地,亦不得有碍于大 清国大皇帝应有权利。”“凡该公司建造、经理、防护铁路所必需之地”,“若系官地,由中国政府 给与,不纳地价;若系民地,按照时价”,“由该公司自行筹款付给”。但是“所有铁路地段”只能 “专为铁路之用”,同时,主权属于中国。“所有铁路地段命、盗词讼等事,由地方官照约办理”。 “俄国水陆各军及军械”虽可由中东铁路转运过境,但“不得借他故中途逗留”。可是维特却明目 张胆地违反这些规定。他不仅指使铁路工程人员在修筑铁路过程中使用种种巧取豪夺手段,任 意“侵占中国土地”,他还把条文中明确规定“专为铁路之用”的“铁路地段”篡改为完全由沙俄 统治支配的“铁路租界”,从而严重地侵犯了中国的主权,维特公然说什么:“在这段划出的土地 上,我们将是主人,也就是说,这段土地是属于我们的,归我们支配,我们可以配备警察,设置警 卫。”@根据维特的这种曲解,沙俄把中东铁路沿线变成了完全受他们统治支配的独立王国。 根据《密约》和《合同》的规定,中东铁路公司本应是中俄合资经营的私营公司,是负责修建 与经营中东铁路的纯经济性质的企业。可是维特却再次玩弄阴谋诡计,把中东铁路公司变成了 一个由沙俄官僚资本独占的官营公司,一个类似于东印度公司的殖民统治机构,维特自己也承 认:“该铁路的修建应由私营公司承包,因为李鸿章断然拒绝了我的提议,不同意这条路由官方 修筑,不同意这条路公营或归国家所有。”©为了欺骗中国政府,维特亲手导演了一出“招股”闹 剧,中东铁路公司曾刊登广告,宣布“所有股票,只准华俄商民购买”。但“认股在开始后只过几 分钟就结束了”,“连公众的影子也没有看到”,全部股票都为沙俄政府独占,转为“俄国国库在 远东的支出”©。因此,正如维特自己所说:“这个公司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当然一直完全是由 政府经营的”,它“属于财政部管辖”④。不仅如此,维特还根本未征得中国政府的同意,就单方 面地制定了《中东铁路公司章程》,并于1896年12月16日经沙皇尼古拉二世批准后公布实 施,这个非法章程,完全无视《密约》和《合同》的规定,公然赋予中东铁路公司以“绝对而专有的 行政权”、驻军护路权、设警权、司法权、关税自主权等特权,从而使中东铁路公司成为一个俄罗 斯牌号的“东印度公司@。 关于中东铁路公司所在地,在中东铁路正式动工前,曾经有过设在大连还是设在哈尔滨 的争论,最后由维特亲自拍板,选定了哈尔滨®。 ·95· C1994-2010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All rights reserved.http://www.cnki.net陷入僵 局 。 于 是 , 维特 再 次 出马 , 故伎 重施 。 ∃ ∃ 年 ∗ 月 , 维 特通 过 俄 国谈判 代表 答应给 中方谈 判代表 李 鸿章 、 张 荫 桓 各五十 万 两 白银 , 结 果 , 又 顺 利 地 签订 了《旅 大租 地条 约 》 。 ∃ 年 ∀ 月 ) 日俄 国 外交 大 臣 罗拔 诺夫 在 给 沙皇 的奏 书 中写 道 ∋ “ 我们的 目的可 能是 双 重的 ∋ 我们要 在太 平 洋上 获 得一 个不 冻 港 , 为 便利 西 伯 利亚 铁路 的建筑起 见 , 我 们 必需 兼并满 洲 的若 干部分 。 ”/ 时间 仅仅过 了 1 年 , 维 特 没有 使 用一 枪 一弹 , 仅仅依靠 花言 巧语 和重 金 贿赂 的办法 就 实现 了沙俄 统 治 阶级 梦 寐 以 求的宿 愿 , 无怪 乎 当时外 国报 刊推 崇 维特 为 “ 俄国第一 流 的政治 家 ” , 而后 来苏联学 者则称 他 为 “ 俄 国帝 国 主 义的鼻 祖 ” 。 《中俄 密约 》签订 后 ) 维 特 负责主 持 中东铁 路 的 修筑工 作 。 维 特在 其 回忆录 中 ) 竭 力掩 盖 中东铁 路 的侵 略性质 。 他反 复强 调 修筑中东铁 路 “ 完全是 为 文 化的 与和平 的 目的 ” , “ 没有任何政治的或军事 的企 图 ” , “ 决不是 用 来作为扩张 领 土 的工 具 ” 等等 。 这真是 典型的 “ 此 地无 银 三百 两 ” 的把 戏 。 维特主持 修建 的中东 铁路 根本 不是为 中俄人 民进 行经 济 、 文化 交 流 的友谊路 , 而是 为 沙俄帝 国主 义吞 并满 洲 、 称霸远 东 服务 的侵略 工具 。 维 特在主 持 修筑中 东铁路 的过程 中 , 多 次肆意 曲解《中俄密 约 》和 随后 签订 的《合办 东省铁 路公 司 合同》 , 任意扩 大沙 俄 在华 特权 ) 严重侵 犯 了中 国的领 土和 主权 。 《密约 》和《合同 》都 曾 明文 规定 修筑中 东铁 路 “ 不 得借端侵 占 中国土 地 , 亦不 得 有碍 于大 清国大皇帝 应有 权利 。 ’川 凡该公 司建造 、 经理 、 防护铁路 所 必需 之 地 ” , “ 若系官 地 , 由中国政府 给与 , 不 纳地价 − 若系 民地 , 按照时价 ” , “ 由该公司 自行筹款付给 ” 。 但是 “ 所有铁路 地段 ” 只 能 “ 专为铁路之 用 ” , 同时 , 主 权属 于 中 国 。 “ 所有铁路地段命 、 盗 词讼 等事 , 由地 方官 照 约办 理 ” 。 “ 俄国水陆各军 及军械 ” 虽可 由中东铁路转 运过境 , 但 “ 不得 借他故 中途 逗 留” 。 可是 维特 却明 目 张胆 地违反这些规定 。 他不 仅指 使铁路工程人员在 修筑铁路过程 中使用种种巧取豪夺手段 , 任 意 “ 侵占中国 土地 ” − 他还把条 文 中 明确规定 “ 专为铁路之 用 ” 的 “ 铁路地 段 ” 篡改 为完 全 由沙俄 统治支配的 “ 铁路租界 ” , 从 而严 重地侵犯了 中国 的主权 。 维特公然说什么 “ 在 这段 划 出的土地 上 , 我 们将是主人 , 也就 是说 , 这 段土 地是属于 我 们的 , 归我 们支配 , 我 们可 以 配备警 察 , 设置警 卫 。 ”∃ 根 据维特 的 这种曲解 , 沙俄把中东铁路 沿线变成了完全 受他 们统治支配的 独立王 国 。 根据《密 约 》和《合同 》的规 定 , 中东铁路公司本应是中俄合资经 营的私营公司 , 是负责修建 与经营 中东铁路的纯 经 济性质 的企业 。 可 是维特 却再次玩 弄 阴谋诡 计 , 把 中东铁路 公 司变成了 一个 由沙 俄官僚资本 独 占 的官营公 司 , 一 个类似于 东印度公 司的殖 民统 治机构 。 维特 自己也承 认 “ 该铁路的修建应 由私营 公 司承 包 , 因为李鸿 章断然拒绝 了我 的提议 , 不 同意这条路由官方 修筑 , 不 同意这 条路 公 营或 归国 家所有 。 ”6 为了欺 骗 中国政府 , 维 特亲 手导演 了一 出 “ 招 股 ” 闹 剧 , 中东铁 路 公司 曾刊登 广告 , 宣 布 “ 所有股票 , 只准 华俄商民购买 ” 。 但 “ 认股在开 始后 只过几 分钟 就结束 了 ” , “ 连 公 众 的影子也没有看到 ” , 全 部股票 都为沙 俄政 府独 占 , 转为 “ 俄 国国库 在 远东的支 出 ”3 。 因此 , 正 如维 特 自己所说 “ 这个公 司无论 是过去还是 现在 , 当然 一直 完全是 由 政府经营 的 ” , 它 “ 属 于财政部 管辖 ” 3 。 不 仅如此 , 维特 还根本 未 征得 中国政府的同意 , 就单方 面 地制 定 了《中 东铁 路 公 司 章 程 》 , 并 于 ∀% # 0 年 ∀∋ 月 ∀0 日经 沙 皇 尼 古 拉二 世批 准 后公 布 实 施 。 这个非 法章 程 , 完 全无 视《密约 》和《合同 》的 规定 , 公 然赋予 中东铁路 公 司 以 “ 绝对 而专有 的 行政权 ” 、 驻 军护 路 权 、 设警权 、 司法 权 、 关税 自主 权等特权 , 从而使 中东铁路公司成为一个俄罗 斯牌号的 “ 东印度 公 司 ”∗ 。 关 于 中东铁 路公司 所 在 地 , 在 中东铁路 正式 动 工 前 , 曾 经 有过 设 在大连 还是设在 哈尔滨 的争论 , 最后 由维 特 亲 自拍 板 , 选 定 了哈 尔滨母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