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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21元。就在判决书下达一周后,赵力宝夜闯明芳家,当着女孩的面将其母宋惠丽杀害. 2006年3月7日,经黑龙江省公安厅批准,赵力宝被处劳教1年零6个月。 三、我国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刑法第17条) 1.未满14周岁的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完全不负刑事责任时期)。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相对负刑事责任时期 这八种犯罪行为的特点: (1)主要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或侵犯公共安全 (2)社会危害性比较大(3)大部分是比较常见的犯罪 案例:15周岁的赵某绑架邻居一个8岁小孩,将小孩杀死后,向其家人勒索10万元。 请问:赵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 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人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问题的答复》,刑法17条第2款规定的八种犯罪是指具体犯罪行为 而不是具体罪名。 案例分析:被告人王某,男,1984年6月29日生。1998年3月9日(13周岁), 拦路抢劫一下班女工,抢得现金200元;1999年8月25日(15岁)盗窃电脑一台,价 值6500元;1999年12月20日(15岁)将放学的初二女学生丁某强奸;2000年7月 12日(16岁),诈骗一外地农民工3600余元。问:王某对哪些行为承担刑事责任?为什 么 答案:王某应对强奸和诈骗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因强奸行为要求行为人年满14周岁要 承担刑事责任;诈骗行为要求行为人年满16周岁要承担刑事责任。 3.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完全负刑事责任时期)。 四、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处理原则 1、从宽处理的原则 刑法17条: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司法解释:2006年1月23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 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将少年人犯罪所受惩 罚再次降低。比如:第6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 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7粲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使用轻微暴力或者威胁,强行索要其他未成3 9021 元。就在判决书下达一周后,赵力宝夜闯明芳家,当着女孩的面将其母宋惠丽杀害…… 2006 年 3 月 7 日,经黑龙江省公安厅批准,赵力宝被处劳教 1 年零 6 个月。 三、我国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刑法第 17 条) 1.未满 14 周岁的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完全不负刑事责任时期)。 2.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相对负刑事责任时期) 这八种犯罪行为的特点: (1)主要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或侵犯公共安全。 (2)社会危害性比较大 (3)大部分是比较常见的犯罪 案例:15 周岁的赵某绑架邻居一个 8 岁小孩,将小孩杀死后,向其家人勒索 10 万元。 请问:赵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刑法》第 239 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 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的 人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问题的答复》,刑法 17 条第 2 款规定的八种犯罪是指具体犯罪行为 而不是具体罪名。 案例分析:被告人王某,男,1984 年 6 月 29 日生。1998 年 3 月 9 日(13 周岁), 拦路抢劫一下班女工,抢得现金 200 元;1999 年 8 月 25 日(15 岁)盗窃电脑一台,价 值 6500 元;1999 年 12 月 20 日(15 岁)将放学的初二女学生丁某强奸;2000 年 7 月 12 日(16 岁),诈骗一外地农民工 3600 余元。问:王某对哪些行为承担刑事责任?为什 么? 答案:王某应对强奸和诈骗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因强奸行为要求行为人年满 14 周岁要 承担刑事责任;诈骗行为要求行为人年满 16 周岁要承担刑事责任。 3.已满 16 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完全负刑事责任时期)。 四、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处理原则 1、从宽处理的原则 刑法 17 条:已满 14 周岁不满 18 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司法解释:2006 年 1 月 23 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 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将少年人犯罪所受惩 罚再次降低。比如:第 6 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 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 7 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使用轻微暴力或者威胁,强行索要其他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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