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髙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019年3月29日,本行董事会2019年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行《2018年年度报 告》正文及摘要。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其中肖星董事由于其他公 务安排,书面委托温铁军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行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18年度财务报告已经普华永道中 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根据中国和国际审计准 则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行董事会建议按照每10股1.739元(含税)向普通股股东派发2018年现金股利, 共人民币60862亿元(含税)。该股息分配方案将提请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 36号)相关规定,本行在2018年度财务报表列示中将应计利息纳入相关项目的账面余额 本年度报告中涉及的项目列示做相应调整,包括存放同业和拆出资金、发放贷款和垫款、 金融投资、同业存放和拆入资金、吸收存款等 本行法定代表人周慕冰、主管财会工作副行长张克秋及财会机构负责人姚明德保证本 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本年度报告包含若干对本行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业务发展的展望性陈述。本行使用诸如“将 可能”、“有望”、“力争”、“努力”及类似字眼以表达展望性陈述。该等陈述基于现行计划、估计 及预测而作出,虽然本行相信该等展望性陈述中所反映的期望是合理的,但本行不能保证其将会证 实为正确,故不应对其过分依赖。务请注意,多种因素均可能导致实际结果偏离任何展望性陈述所 预期或暗示的状况,在某些情况下甚至会出现重大偏差。这些因素包括:本行经营业务所在市场整 体经济环境发生变化,政府出台的调控政策或法规有变,以及有关本行的特定状况等 本年度报告的展望性陈述不构成本行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对此保持足够 的风险认识,并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有关本行面临的主要风险以及相应的应对措施,详见本年度报告“讨论与分析-风险管理与内部 控制”一节,请投资者注意阅读2 重要提示 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019 年 3 月 29 日,本行董事会 2019 年第 3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行《2018 年年度报 告》正文及摘要。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名,实际出席董事 11 名。其中肖星董事由于其他公 务安排,书面委托温铁军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行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普华永道中 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根据中国和国际审计准 则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行董事会建议按照每 10 股 1.739 元(含税)向普通股股东派发 2018 年现金股利, 共人民币 608.62 亿元(含税)。该股息分配方案将提请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 36 号)相关规定,本行在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列示中将应计利息纳入相关项目的账面余额。 本年度报告中涉及的项目列示做相应调整,包括存放同业和拆出资金、发放贷款和垫款、 金融投资、同业存放和拆入资金、吸收存款等。 本行法定代表人周慕冰、主管财会工作副行长张克秋及财会机构负责人姚明德保证本 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本年度报告包含若干对本行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业务发展的展望性陈述。本行使用诸如“将”、 “可能”、“有望”、“力争”、“努力”及类似字眼以表达展望性陈述。该等陈述基于现行计划、估计 及预测而作出,虽然本行相信该等展望性陈述中所反映的期望是合理的,但本行不能保证其将会证 实为正确,故不应对其过分依赖。务请注意,多种因素均可能导致实际结果偏离任何展望性陈述所 预期或暗示的状况,在某些情况下甚至会出现重大偏差。这些因素包括:本行经营业务所在市场整 体经济环境发生变化,政府出台的调控政策或法规有变,以及有关本行的特定状况等。 本年度报告的展望性陈述不构成本行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对此保持足够 的风险认识,并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有关本行面临的主要风险以及相应的应对措施,详见本年度报告“讨论与分析-风险管理与内部 控制”一节,请投资者注意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