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普查表填报说明 为空,不必补0。 除镇区情况和村主任情况外,乡镇普查表和行政村普查表所有的 指标,必须填写,不能为空,没有数据的必须补0 住户普查表和单位普查表中,指标编号带下划线的指标必须填写, 不能为空,没有数据时必须补0。 6.每户第1张户1表的第1人必须是户主,其他人不能是户主。 户1表和户3表的人口情况必须按顺序连续填写,严禁跳过一个栏或 个行再填写另一个人。出现此种情况的普查表必须重填。 7.对带选项答案的指标,只能在所选答案上画圈,不能打“√” 或打“×”。但是,一个问题有主要项和其次项的,需要在预填处填写 选项答案的编号,不能在选项答案上直接画圈。 8.除户主姓名以外,对不带选择性答案的普查指标,只能用阿拉 伯数字填写。户主姓名必须使用简化汉字填写。 9.普查表内所有数据必须按注明的计量单位填写,除规定保留小 数位外,一律按四舍五入取整数。特别要注意住户普查表中的金额指 标均为元,其他各类普查表中的金额指标均为万元。 (二)数据抄录技术规范 1.每一张普查表必须完成所有数据审核后,方可将预填写的数据 抄录到光电录入格中。认真做好数据的自查、互查、议查是做好数据 抄录工作、保持普查表整洁、减少错误校订的基础。 2.抄录工作可由专门的抄录员担任,也可由书写字迹端正、规范 的普查员担任。 3.光电录入格的抄录要求 (1)光电录入格中抄录的数据必须字迹端正、规范,笔划均勾。 应使用统一采购的、符合要求的黑色签字笔。 (2)填写姓名时必须按照国家公布的《简化字总表》书写,不得 使用繁体字、简体字(已经废止的简体字)和异体字。姓和名分别填第三部分 普查表填报说明 92 为空,不必补 0。 除镇区情况和村主任情况外,乡镇普查表和行政村普查表所有的 指标,必须填写,不能为空,没有数据的必须补 0。 住户普查表和单位普查表中,指标编号带下划线的指标必须填写, 不能为空,没有数据时必须补 0。 6.每户第 1 张户 1 表的第 1 人必须是户主,其他人不能是户主。 户 1 表和户 3 表的人口情况必须按顺序连续填写,严禁跳过一个栏或 一个行再填写另一个人。出现此种情况的普查表必须重填。 7.对带选项答案的指标,只能在所选答案上画圈,不能打“√” 或打“×”。但是,一个问题有主要项和其次项的,需要在预填处填写 选项答案的编号,不能在选项答案上直接画圈。 8.除户主姓名以外,对不带选择性答案的普查指标,只能用阿拉 伯数字填写。户主姓名必须使用简化汉字填写。 9.普查表内所有数据必须按注明的计量单位填写,除规定保留小 数位外,一律按四舍五入取整数。特别要注意住户普查表中的金额指 标均为元,其他各类普查表中的金额指标均为万元。 (二)数据抄录技术规范 1.每一张普查表必须完成所有数据审核后,方可将预填写的数据 抄录到光电录入格中。认真做好数据的自查、互查、议查是做好数据 抄录工作、保持普查表整洁、减少错误校订的基础。 2.抄录工作可由专门的抄录员担任,也可由书写字迹端正、规范 的普查员担任。 3.光电录入格的抄录要求 (1)光电录入格中抄录的数据必须字迹端正、规范,笔划均匀。 应使用统一采购的、符合要求的黑色签字笔。 (2)填写姓名时必须按照国家公布的《简化字总表》书写,不得 使用繁体字、简体字(已经废止的简体字)和异体字。姓和名分别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