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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选举制度 第一节选举制度概述 学习本章,要结合宪法和选举法关于选举制度的具体规定,既要掌握我国选举制度的 基本原理、原则,也要注意把握选举的具体组织和程序。 、选举制度的概念 选举制度,指关于选举国家代表机关代表与国家公职人员的原则、程序与方法等各项 制度的总称。它是近现代民主政治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选举法,是规定选举国家代表机关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制度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选举法有广义的和狭义的区分 1953年2月11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22次会议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选举法。 现行选举法是1979年7月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到目前为止,已经过3次修 正。 二、选举制度的基本功能 选举制度是近现代民主国家,国家权力的组织与分配的最重要的组织形式。 选举制度的功能 1.选择功能。人民通过选举的程序与方式,选择能够代表自己利益和意愿的人,组成 代议机关。 2.委托功能。人民通过选举把直接管理国家公共事务的权力委托给他所选择出来的人 通过选举的委托,权力的行使者获得了合法的地位 3.民意表达功能。选举是形成和表达的民意的重要手段。选举的结果,表达了选民对 权利行使者的基本要求,表达了对国家和社会管理应当贯彻何种政策的基本意见。 4.稳定功能。选举制度是民主政体下,缓和社会矛盾、维持社会安定、促进社会发展 的一种极其重要的途径。 我国选举制度的运行,反映了我国的国家性质,是建立与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 础,是合理地调整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基本形式,也是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形式。 第二节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 1.选举权的普遍性的含义 即普及选举权的制度。具体指一个国家内享有选举权的公民的广泛程度 2.我国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的表现 凡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以外,都有选举权 和被选举权 我国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基本条件是:(1)具有中国国籍:(2)年满18周岁 (3)依法享有政治权利。 理解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还应注意: 第一,在我国,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统一的。 第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和未被依法宣告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人,均9 第六章 选举制度 第一节 选举制度概述 学习本章,要结合宪法和选举法关于选举制度的具体规定,既要掌握我国选举制度的 基本原理、原则,也要注意把握选举的具体组织和程序。 一、选举制度的概念 选举制度,指关于选举国家代表机关代表与国家公职人员的原则、程序与方法等各项 制度的总称。它是近现代民主政治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选举法,是规定选举国家代表机关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制度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选举法有广义的和狭义的区分。 1953 年 2 月 11 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 22 次会议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选举法。 现行选举法是 1979 年 7 月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到目前为止,已经过 3 次修 正。 二、选举制度的基本功能 选举制度是近现代民主国家,国家权力的组织与分配的最重要的组织形式。 选举制度的功能: 1.选择功能。人民通过选举的程序与方式,选择能够代表自己利益和意愿的人,组成 代议机关。 2.委托功能。人民通过选举把直接管理国家公共事务的权力委托给他所选择出来的人。 通过选举的委托,权力的行使者获得了合法的地位。 3.民意表达功能。选举是形成和表达的民意的重要手段。选举的结果,表达了选民对 权利行使者的基本要求,表达了对国家和社会管理应当贯彻何种政策的基本意见。 4.稳定功能。选举制度是民主政体下,缓和社会矛盾、维持社会安定、促进社会发展 的一种极其重要的途径。 我国选举制度的运行,反映了我国的国家性质,是建立与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 础,是合理地调整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基本形式,也是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形式。 第二节 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一、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 1.选举权的普遍性的含义 即普及选举权的制度。具体指一个国家内享有选举权的公民的广泛程度。 2.我国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的表现 凡年满 18 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以外,都有选举权 和被选举权。 我国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基本条件是:(1)具有中国国籍;(2)年满 18 周岁; (3)依法享有政治权利。 理解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还应注意: 第一,在我国,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统一的。 第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和未被依法宣告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人,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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