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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自然法学派 第 代表人物 ●荷兰法学家、“国际法之父” ●格老秀斯( Hugo Grotius583-1645) ●他的理论页献在于将法学从神学中分离 出来,为世俗的古做自然法哲学定了 基础。古典自然法学派 第一个代表人物: 荷兰法学家、“国际法之父” 格老秀斯(HugoGrotiusl583~1645) 他的理论贡献在于将法学从神学中分离 出来,为世俗的古典自然法哲学奠定了 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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