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图片...
且让我先说淡水鱼。以鱼塘养淡水鱼,据说是中国始创的。这种养鱼的方法外国 也有,虽然是哪一国始创不易考究,但中国养鱼的历史甚久,即使不是始创也绝 不会是学外国的。平凡的现象,往往是有着不平凡的含义。中国在鱼塘养鱼的悠 久历史,就证明了中国在地产上秘产制度的施行,要比欧美早得多 中国在唐 宋期间的富庶,可不是侥幸的。以天然环境而论,鱼塘养鱼的条件怎可能及得上 大湖?私产保竞的需要很显然将鱼从湖里带到塘中。 在研究中国农业时,我很佩服中国人养鱼的智慧。水稻的田地竟然在稻收成后 加水而用以养鱼。鱼可为稻田增加肥料:鱼收获后 又面种稻。在农业上,轮相 的合并选择是一门不简单的学问。在我所知的数 个轮植的方式中 我为角三 水稻替换最想象力。这法门可能是中国独有。不知这传统智慧现在是否还保存 着。 淡水鱼我自己也是养过的。我在华盛顿州的海边房子的后面,有一条小溪横过后 园,绕过房子,流进海里去。因为溪水所经的地形及树荫环境,很适宜养鳟鱼 虚发省我·所以渔农处就很例外地批准我格后园的小溪加阔加深,建成鱼地 的商业牌照 这其中最主要的困难就是溪水是》 动的资源。 虽属我,但溪水却是公产。要不是我要造塘的地点极宜养鳟鱼,溪水的下游再没 有其他人家,改小溪为鱼塘是很难获准的。在美国,很多公产差不多是“公众不 可用的”。在耕种或畜教地带中,流水的产权在美闲是有顿为清禁的界定。但在 住宅地带,流水没有生产的用途, 立权的界定就被忽路了 举私产无能为力的例子,经济学者一向都避谈淡水鱼,但“海鱼不能保障为私 有 却是 一般性的定论。这个定论,香港的经验是 个汉止。以浮笼在母湾 鱼在香港颜为盛行。香港的海非私产;多年前,在海上浮起的物体要跟船一样 久不久是要移动的,可能是因为香港海里的鱼被人捕钩了十之八九,甚至用鱼炮 打得七零八落,政府也就见於市场的需要,而容忍现在以浮笼养鱼的行业。详细 的法例我知得很少。跟流浮山的蚝场 样 ,浮笼在海上养鱼也是个论文的好题村 大学的经济学研究生还等甚么呢 假如在香港目前许多早已没有鱼可钓的海湾内,捕钓的权利被界定为私有,又由 这私有权利的拥有者负担费用去禁止非法捕钓的人,那我差不多可以肯定海鲜的 生产要比浮笼的方法有效。浮笼所养是海底鱼(Bottom Fish)。这类鱼虽会游 动,但若找到有好的栖身之所,它们就不会远去。 香港改府若能租出海湾作养 个可以禁止他人捕钓的权利,养鱼者就可在海底设 角的物 体,在海上放鱼种,在海底下饲料,即使海湾大为开放,鱼也不会逃走。这方 可减少污染,可不阻碍海面的其他活动,可令鱼采食海中的其他食料,鱼肉也较 鲜美。鲨鱼的干扰是一个问题,但总有解决的方法。 从我和朋友在美国合资引鱼而钓的经验中得知,石斑最喜欢的是大石屎渠一一破 烂了的弃渠更好。将这些长短不一的石屎渠多量地抛入海中,几个月后,附渠而 生的物体已是鱼的食 再加饲料 又有渠 石斑是驱之不去的。鲡鱼 喜吃附木的生物,找些破旧不堪的废船,沉于海底便行。 且让我先说淡水鱼。以鱼塘养淡水鱼,据说是中国始创的。这种养鱼的方法外国 也有,虽然是哪一国始创不易考究,但中国养鱼的历史甚久,即使不是始创也绝 不会是学外国的。平凡的现象,往往是有着不平凡的含义。中国在鱼塘养鱼的悠 久历史,就证明了中国在地产上秘产制度的施行,要比欧美早得多——中国在唐、 宋期间的富庶,可不是侥幸的。以天然环境而论,鱼塘养鱼的条件怎可能及得上 大湖?私产保障的需要很显然将鱼从湖里带到塘中。 在研究中国农业时,我很佩服中国人养鱼的智慧。水稻的田地竟然在稻收成后, 加水而用以养鱼。鱼可为稻田增加肥料;鱼收获后,又再种稻。在农业上,轮植 的合并选择是一门不简单的学问。在我所知的数十个轮植的方式中,我以为鱼与 水稻替换最富想象力。这法门可能是中国独有。不知这传统智慧现在是否还保存 着。 淡水鱼我自己也是养过的。我在华盛顿州的海边房子的后面,有一条小溪横过后 园,绕过房子,流进海里去。因为溪水所经的地形及树荫环境,很适宜养鳟鱼 ( Trout ),所以渔农处就很例外地批准我将后园的小溪加阔加深,建成鱼塘, 也发给我一张养鱼的商业牌照。这其中最主要的困难就是溪水是流动的资源。溪 虽属我,但溪水却是公产。要不是我要造塘的地点极宜养鳟鱼,溪水的下游再没 有其他人家,改小溪为鱼塘是很难获准的。在美国,很多公产差不多是“公众不 可用的”。在耕种或畜牧地带中,流水的产权在美国是有颇为清楚的界定。但在 住宅地带,流水没有生产的用途,产权的界定就被忽略了。 要举私产无能为力的例子,经济学者一向都避谈淡水鱼,但“海鱼不能保障为私 有”却是个一般性的定论。这个定论,香港的经验是一个反证。以浮笼在海湾养 鱼在香港颇为盛行。香港的海非私产;多年前,在海上浮起的物体要跟船一样, 久不久是要移动的,可能是因为香港海里的鱼被人捕钩了十之八九,甚至用鱼炮 打得七零八落,政府也就见於市场的需要,而容忍现在以浮笼养鱼的行业。详细 的法例我知得很少。跟流浮山的蚝场一样,浮笼在海上养鱼也是个论文的好题村, 大学的经济学研究生还等甚么呢? 假如在香港目前许多早已没有鱼可钓的海湾内,捕钓的权利被界定为私有,又由 这私有权利的拥有者负担费用去禁止非法捕钓的人,那我差不多可以肯定海鲜的 生产要比浮笼的方法有效。浮笼所养是海底鱼( Bottom Fish )。这类鱼虽会游 动,但若找到有好的栖身之所,它们就不会远去。香港政府若能租出海湾作养鱼 之用,给予租借者一个可以禁止他人捕钓的权利,养鱼者就可在海底设引鱼的物 体,在海上放鱼种,在海底下饲料,即使海湾大为开放,鱼也不会逃走。这方法 可减少污染,可不阻碍海面的其他活动,可令鱼采食海中的其他食料,鱼肉也较 鲜美。鲨鱼的干扰是一个问题,但总有解决的方法。 从我和朋友在美国合资引鱼而钓的经验中得知,石斑最喜欢的是大石屎渠——破 烂了的弃渠更好。将这些长短不一的石屎渠多量地抛入海中,几个月后,附渠而 生的物体已是鱼的食料,再加饲料,又有渠洞可藏身,石斑是驱之不去的。鲡鱼 喜吃附木的生物,找些破旧不堪的废船,沉于海底便行
<<向上翻页向下翻页>>
©2008-现在 cucdc.com 高等教育资讯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