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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体的性质 符号互动论的立场是,为人类及其群体而存在的“各种世界”( worlds),是由客体构成 的,而这些客体则是符号互动的产物。客体是人们可以指示、指向或提及的任何东西 片云、一本书、一个立法机构、一位银行家、一种宗教教义、一个鬼魂等等。为了方便起见 人们可以将客体分为三大类:(a)物理客体,如椅子、树木,或自行车;(b)社会客体,如 学生、教士、总统、母亲,或朋友:(c)抽象客体,如道德原则、哲学学说,或如正义、剥 削或同情之类的观念。我重复一下,一个客体是能被指示或提及的任何东西。一个客体 任何一种客体一一的性质,是由对于视它为客体的人所具有的意义构成的。这个意义确定了 他看待这一客体的方式,他准备对该客体采取的行动的方式,以及他谈论它的方式。一个客 体,对不同的个人来说可能具有不同的意义:一棵树对于一个植物学家、一个伐木工人、一 个诗人和一个家庭园工来说,是不同的客体:美国总统对于其政党内的忠诚成员和对于一个 反对党的成员而言,也是完全不同的客体;一个种族群体的成员可能被其他群体的成员视为 种不同类的客体。从根本上来说,客体对一个人所具有的意义,源于与他互动的他人向他 定义该客体的方式。这样,我们通过他人的指示知道椅子是椅子,医生是一种专业人员,美 国宪法是一种既定的法律文件等等。通过一个相互指示的过程,共同客体( common objects) 出现了—一它们对于既定的一群人来说具有相同的意义,并由他们以相同的方式来看待 从上面对客体的讨论中可以得出几个值得注意的结论。首先,它向我们展示了一幅人类 环境或背景的不同画面。从他们的立场来看,环境仅仅包括既定人类所认识和了解的客体。 这个环境的性质是由组成它的客体对于那些人所具有的意义确定的。因此,占据或居住在同 空间位置的个体和群体可能会拥有极其不同的环境;正如我们所说,人们可以生活在一起 却生活在不同的世界里。事实上,“世界”这个词比“环境”一词更适宜于用来表示场景 周围环境以及它们所面对的事物的结构。人们所要应付的,以及他们的行动所指向的,正是 这个由他们的客体所组成的世界。因此,要理解人们的行动,就必须识别出他们所处的客体 世界一一这一点很重要,下面我们还会详细论述 其次,客体(就它们的意义而言)应被视为社会创造物( social creations)—一即被 视为在人们互动时发生的定义和释义过程中形成并产生出来的。任何事物的意义都必须通过 个指示( indication)的过程才得以形成、为人知晓并得到传播一一而这个过程必然是一 个社会的过程。处于符号互动层次上的人类群体生活是一个宏大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 们通过赋予客体以意义来形成、维持并转化他们世界里的客体。除非客体的意义在人们对其 进行指示和定义的过程中得以维持( sustained),否则,客体就不会有固定的地位。所有类 型的客体在意义方面都是可以改变的,这一点表现得最为明显。天空中的一颗星星对于一位 现代的天体物理学家与对于一位处于圣经时代的牧羊人来说,是极其不同的客体:婚姻对于 晚期罗马人和早期罗马人而言,是不同的客体;一位在危难时期未能成功地履行职责的总统, 对其国民而言可能变成极为不同的客体。简言之,从符号互动论的立场来看,人类群体生活 是一个过程,客体在这一过程中被不断地创造、确认、转化和抛弃。人们的生活和行动必然 随他们的客体世界的变化而变化 作为行动有机体的人 符号互动论认识到,人一定有一种符合社会互动性质的构造( makeup)。人不仅被视为 一种在非符号层次上对他人作出反应的有机体,而且被视为一种对他人作出指示并解释其指 示的有机体。正如米德所着重指出的那样,他只有拥有一个“自我”,才能做到这一点。这 句话并没有什么深奧的含义。它只不过意味着一个人能够成为他自己行动的客体。这样,他 能够把自己看作一一比如说一个男人,年轻的学生,身负债务,正在努力成为一名医生,出 身平常家庭,等等。在所有这些情况中,他是他自己的一个客体;他针对自己采取行动,并5 客体的性质 符号互动论的立场是,为人类及其群体而存在的“各种世界”(worlds),是由客体构成 的,而这些客体则是符号互动的产物。客体是人们可以指示、指向或提及的任何东西——一 片云、一本书、一个立法机构、一位银行家、一种宗教教义、一个鬼魂等等。为了方便起见, 人们可以将客体分为三大类:(a)物理客体,如椅子、树木,或自行车;(b)社会客体,如 学生、教士、总统、母亲,或朋友;(c)抽象客体,如道德原则、哲学学说,或如正义、剥 削或同情之类的观念。我重复一下,一个客体是能被指示或提及的任何东西。一个客体—— 任何一种客体——的性质,是由对于视它为客体的人所具有的意义构成的。这个意义确定了 他看待这一客体的方式,他准备对该客体采取的行动的方式,以及他谈论它的方式。一个客 体,对不同的个人来说可能具有不同的意义:一棵树对于一个植物学家、一个伐木工人、一 个诗人和一个家庭园工来说,是不同的客体;美国总统对于其政党内的忠诚成员和对于一个 反对党的成员而言,也是完全不同的客体;一个种族群体的成员可能被其他群体的成员视为 一种不同类的客体。从根本上来说,客体对一个人所具有的意义,源于与他互动的他人向他 定义该客体的方式。这样,我们通过他人的指示知道椅子是椅子,医生是一种专业人员,美 国宪法是一种既定的法律文件等等。通过一个相互指示的过程,共同客体(common objects) 出现了——它们对于既定的一群人来说具有相同的意义,并由他们以相同的方式来看待。 从上面对客体的讨论中可以得出几个值得注意的结论。首先,它向我们展示了一幅人类 环境或背景的不同画面。从他们的立场来看,环境仅仅包括既定人类所认识和了解的客体。 这个环境的性质是由组成它的客体对于那些人所具有的意义确定的。因此,占据或居住在同 一空间位置的个体和群体可能会拥有极其不同的环境;正如我们所说,人们可以生活在一起, 却生活在不同的世界里。事实上,“世界”这个词比“环境”一词更适宜于用来表示场景、 周围环境以及它们所面对的事物的结构。人们所要应付的,以及他们的行动所指向的,正是 这个由他们的客体所组成的世界。因此,要理解人们的行动,就必须识别出他们所处的客体 世界——这一点很重要,下面我们还会详细论述。 其次,客体(就它们的意义而言)应被视为社会创造物(social creations)——即被 视为在人们互动时发生的定义和释义过程中形成并产生出来的。任何事物的意义都必须通过 一个指示(indication)的过程才得以形成、为人知晓并得到传播——而这个过程必然是一 个社会的过程。处于符号互动层次上的人类群体生活是一个宏大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 们通过赋予客体以意义来形成、维持并转化他们世界里的客体。除非客体的意义在人们对其 进行指示和定义的过程中得以维持(sustained),否则,客体就不会有固定的地位。所有类 型的客体在意义方面都是可以改变的,这一点表现得最为明显。天空中的一颗星星对于一位 现代的天体物理学家与对于一位处于圣经时代的牧羊人来说,是极其不同的客体;婚姻对于 晚期罗马人和早期罗马人而言,是不同的客体;一位在危难时期未能成功地履行职责的总统, 对其国民而言可能变成极为不同的客体。简言之,从符号互动论的立场来看,人类群体生活 是一个过程,客体在这一过程中被不断地创造、确认、转化和抛弃。人们的生活和行动必然 随他们的客体世界的变化而变化。 作为行动有机体的人 符号互动论认识到,人一定有一种符合社会互动性质的构造(makeup)。人不仅被视为 一种在非符号层次上对他人作出反应的有机体,而且被视为一种对他人作出指示并解释其指 示的有机体。正如米德所着重指出的那样,他只有拥有一个“自我”,才能做到这一点。这 句话并没有什么深奥的含义。它只不过意味着一个人能够成为他自己行动的客体。这样,他 能够把自己看作——比如说一个男人,年轻的学生,身负债务,正在努力成为一名医生,出 身平常家庭,等等。在所有这些情况中,他是他自己的一个客体;他针对自己采取行动,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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