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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检索课 第三章专利文献的查阅 目前,日本、德国、荷兰等国家实行早期公开延迟审查制。有迹象表明,越 来越多的国家拟采用这种制度。 (4)公众异议制(异议审查) 专利局在专利申请公开后到批准前或在做出专利批准的初步决定后,给公众 以提异议的机会,专利局收到公众异议后,对专利申请进行审查或已批准的专 利进行复查,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才正式授予专利权 优点:减轻专利局审查负担、保证专利质量、减少事后的法律纠纷。 中国的发明专利采用:早期公开延迟审查(3年内)+异议审查(3个月) 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登记制+异议审查 附:中国发明专利的申请申批程序: 专利申请一初步审查(主要审查①明显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②初步保密审 查③形式审查) (合格)公布专利申请(自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十八月 内予以公布)——(3年内)实质审查(以全面检索为基础,确定专利申请 是否具有“三性”)—专利审定并公告—(自审定公告日起3个月内 无异议)授予专利权 三、专利国际合作组织与有关条约 1.《巴黎公约》和巴黎联盟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Paris Convent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Industrial Property)1883年在巴黎签订,后修改过6次,现行版本是 1967.7.14在斯德哥尔摩修订的,我国1985.3.19正式加入,是第95个成员文献检索课 第三章 专利文献的查阅 - 7 - 目前,日本、德国、荷兰等国家实行早期公开延迟审查制。有迹象表明,越 来越多的国家拟采用这种制度。 ⑷公众异议制(异议审查) 专利局在专利申请公开后到批准前或在做出专利批准的初步决定后,给公众 以提异议的机会,专利局收到公众异议后,对专利申请进行审查或已批准的专 利进行复查,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才正式授予专利权。 优点:减轻专利局审查负担、保证专利质量、减少事后的法律纠纷。 中国的发明专利采用:早期公开延迟审查(3 年内)+异议审查(3 个月) 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登记制+异议审查 附:中国发明专利的申请审批程序: 专利申请—初步审查(主要审查①明显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②初步保密审 查③形式审查)———(合格)公布专利申请(自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十八月 内予以公布)———(3 年内)实质审查(以全面检索为基础,确定专利申请 是否具有“三性”)———专利审定并公告———(自审定公告日起 3 个月内 无异议)授予专利权 三、 专利国际合作组织与有关条约 1.《巴黎公约》和巴黎联盟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Paris Convent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Industrial Property)1883 年在巴黎签订,后修改过 6 次,现行版本是 1967.7.14 在斯德哥尔摩修订的,我国 1985.3.19 正式加入,是第 95 个成员 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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