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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超限、超重货物运输组织 超限超重货物运输有以下三个主要特点:首先,要准确地了解货物的外形尺寸和重量, 选择合适的货车,制定合理的装载加固方案: 其次,要很装牛后的情优中登合线的买网 建筑限界以及桥梁可否通过:最后,要严格地监控超限超重车的运行,以保证运输安全。 (一)超限超重货物的受理 1.超限超重货物的托运 托运人在托运超限超重货物时,除按一般货物的要求办理托运手续外,还应向铁路提 供下列资料: )“超限超重货物托运说明书”,货物外形的三视图。图中应标明货物的有关尺寸,支 重面长度,并以“+“号标明重心位置。 2)自轮运转货物,应有自重、轴数、轴距、固定轴距、长度、转向架中心销间距离、 制动机形式和运行限制条件。 )申请使用的车种、车型及车数,计划装载加固方案。 4 其他规定的资料 运人应在超限超重货物托运说明书、计划装载加固方案和所提供的资料上盖章或签 字,并对内容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 托运人提出货物运单后,经承运人审查,若符合运输条件,则在货物运单上签证货物 搬入日期或装车日期的作业,称为受理。为了保证安全、迅速、经济地运输超限超重货物, 承运人受理货物时,应明确自己的责任义务,根据货物的具体情况, 会同工务、电务、车辆 段等有关部门共同审查承运,认真审核资料,受理运输服务订单,安排进货和验收货物。 2.超限货物的测量 装车前,按计划的装载加固方案测量。装车前需要测量的尺寸:长度、高度、宽度。装 车后,按实际的装载加固状态测量(含加固材料)。测量的尺寸中应包括使用的加固材料尺 寸,均以m 、为单位 此外,对于圆柱形货物,应测量其直径 ,货物上有突出部件时,应测出突出部件的位 置和突出的尺寸。带轮货物,应测量轮子的直径、轴距等。同时还应测量加固部件的有关尺 寸,如加固拴结点的位置,加固装置的有关尺寸等。 3.超限超重货物运输的请示与批示 超限货物坛输必须得到铁路丰管部门批准。车站在对托运人提出的有关技术资料讲行 审查并对货物进行测量之后,应按规定以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请示电报请示 。审批部门接到车 站的请示电报 经审查内容齐全、装载方案合理后,确定运行径路和运行条件以及安全注意 事项,然后向运输有关单位批示装运办法。发站接到批示文电后,即可通知托运人准备装车。 至此,表明铁路受理了发货人托运的货物。 (一二)超限超重货物装车及超限超重车挂运 1.超限超重货物装车 超限超重 物的装车 必须严格按批示文电的要求进行,禁止无批示电报装车,实行 装车质量签认制度。为了便于在运行途中检查,在对货物加固完毕后,应使用颜色醒目的油 漆标画易于判别货物是否发生纵向或横向位移的检查线,并在货物两侧明显处以油漆书写、 刷印或粘贴X级超限、X级超重”,或挂牌标识。最后填写“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记录”,在货 物运单、货票、票据封套、编组顺序表上注明“超限货物或“超重货物或“超限超重货物 以连挂车组装运时 注明连挂车组不得分摘 ,限速运行时,应注明限速×公里”。 规定在车辆上插放货车表示牌 2.超限超重车挂运 运行上有限制条件的超限超重车,除有特别指示外,禁止编入直达、直通列车。对国家 8 三、超限、超重货物运输组织 超限超重货物运输有以下三个主要特点:首先,要准确地了解货物的外形尺寸和重量, 选择合适的货车,制定合理的装载加固方案;其次,要根据装车后的情况,审查沿线的实际 建筑限界以及桥梁可否通过;最后,要严格地监控超限超重车的运行,以保证运输安全。 (一)超限超重货物的受理 1. 超限超重货物的托运 托运人在托运超限超重货物时,除按一般货物的要求办理托运手续外,还应向铁路提 供下列资料: 1)“超限超重货物托运说明书”,货物外形的三视图。图中应标明货物的有关尺寸,支 重面长度,并以“+”号标明重心位置。 2)自轮运转货物,应有自重、轴数、轴距、固定轴距、长度、转向架中心销间距离、 制动机形式和运行限制条件。 3)申请使用的车种、车型及车数,计划装载加固方案。 4)其他规定的资料。 托运人应在超限超重货物托运说明书、计划装载加固方案和所提供的资料上盖章或签 字,并对内容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 托运人提出货物运单后,经承运人审查,若符合运输条件,则在货物运单上签证货物 搬入日期或装车日期的作业,称为受理。为了保证安全、迅速、经济地运输超限超重货物, 承运人受理货物时,应明确自己的责任义务,根据货物的具体情况,会同工务、电务、车辆 段等有关部门共同审查承运,认真审核资料,受理运输服务订单,安排进货和验收货物。 2. 超限货物的测量 装车前,按计划的装载加固方案测量。装车前需要测量的尺寸:长度、高度、宽度。装 车后,按实际的装载加固状态测量(含加固材料)。测量的尺寸中应包括使用的加固材料尺 寸,均以 mm 为单位。 此外,对于圆柱形货物,应测量其直径,货物上有突出部件时,应测出突出部件的位 置和突出的尺寸。带轮货物,应测量轮子的直径、轴距等。同时还应测量加固部件的有关尺 寸,如加固拴结点的位置,加固装置的有关尺寸等。 3. 超限超重货物运输的请示与批示 超限货物运输必须得到铁路主管部门批准。车站在对托运人提出的有关技术资料进行 审查并对货物进行测量之后,应按规定以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请示电报请示。审批部门接到车 站的请示电报,经审查内容齐全、装载方案合理后,确定运行径路和运行条件以及安全注意 事项,然后向运输有关单位批示装运办法。发站接到批示文电后,即可通知托运人准备装车。 至此,表明铁路受理了发货人托运的货物。 (二)超限超重货物装车及超限超重车挂运 1. 超限超重货物装车 超限超重货物的装车,必须严格按批示文电的要求进行,禁止无批示电报装车,实行 装车质量签认制度。为了便于在运行途中检查,在对货物加固完毕后,应使用颜色醒目的油 漆标画易于判别货物是否发生纵向或横向位移的检查线,并在货物两侧明显处以油漆书写、 刷印或粘贴“X 级超限、X 级超重”,或挂牌标识。最后填写“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记录”,在货 物运单、货票、票据封套、编组顺序表上注明“超限货物”或“超重货物”或“超限超重货物”; 以连挂车组装运时,应注明“连挂车组不得分摘”;限速运行时,应注明“限速××公里”。并按 规定在车辆上插放货车表示牌。 2. 超限超重车挂运 运行上有限制条件的超限超重车,除有特别指示外,禁止编入直达、直通列车。对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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