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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概念的两个基本立场 自然法理论与法律实证主义 法与命令、道德与其他规范体系之间的关系是法 概念的核心间题。回顾西方法发展的历史,我们何可以 用自然法( Natural Law)理论与法律实证主义 Legal Positivism)两个名称来命名对于这个问题的 两个相互对立的立场。自然法理论否认法自身的独立 性,进而认为法必然从属手更为高级的行为标准现 代自然法理论认为主要是指道德>,因此违反这个更 高标准的法就不再是法了。这个更高的标准被称为 高级法” High Law2。而法律实证主义则认为 法是人类社会的产物,是有意识创造出来的行为准则 因此法与其他的行为准则之间并没有必然的关系,因 此与某些行为准则的矛盾不能成为否认法之法律属性 的标准。用句话概括,自然法坚持“恶法非法 2实证主义则认为“恶法亦法”。2021/2/25 二、法概念的两个基本立场: 自然法理论与法律实证主义 法与命令、道德与其他规范体系之间的关系是法 概念的核心问题。回顾西方法发展的历史,我们可以 用自然法(Natural Law)理论与法律实证主义 (Legal Positivism)两个名称来命名对于这个问题的 两个相互对立的立场。自然法理论否认法自身的独立 性,进而认为法必然从属于更为高级的行为标准(现 代自然法理论认为主要是指道德),因此违反这个更 高标准的法就不再是法了。这个更高的标准被称为 “高级法”(High Law)。而法律实证主义则认为, 法是人类社会的产物,是有意识创造出来的行为准则, 因此法与其他的行为准则之间并没有必然的关系,因 此与某些行为准则的矛盾不能成为否认法之法律属性 的标准。用一句话概括,自然法坚持“恶法非法”, 而实证主义则认为“恶法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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