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 各种法律适用规则的综合运用 以《瑞士联邦国际私法》为例 Art132:当事人协议选择法院地法 Art133-b-1:适用共同惯常居所地国法律 Art133-b-2:适用行为实施地法律 At133-b-2:适用损害发生地法律,如果损害发生在另一国家,且行为人能够 预见损害发生在这个国家 At133-b-3:如侵害当事人之间既存的法律关系,则适用该法律关系的准据法 At139:通过媒介对个人人格的损害,选择适用:受害人惯常居所地法;加害人 营业地或惯常居所地法;损害结果发生地法(加害人预计) (利益分析,视何种法律对保护被害人最有利)各种法律适用规则的综合运用 ——以《瑞士联邦国际私法》为例 各种法律适用规则的综合运用 ——以《瑞士联邦国际私法》为例 Art 132:当事人协议选择法院地法 Art 133-b-1:适用共同惯常居所地国法律 Art 133-b-2:适用行为实施地法律 Art 133-b-2:适用损害发生地法律,如果损害发生在另一国家,且行为人能够 预见损害发生在这个国家 Art 133-b-3:如侵害当事人之间既存的法律关系,则适用该法律关系的准据法 Art 139:通过媒介对个人人格的损害,选择适用:受害人惯常居所地法;加害人 营业地或惯常居所地法;损害结果发生地法(加害人预计) (利益分析,视何种法律对保护被害人最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