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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当代中国监督体系的基本框架 目前,我国的监督体系由三个系统、九个主体和相应的12种 功能的监督活动构成 (一)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 令(二)各级人民检察院 令这两个主体共可进行四种功能的监督 (1)“宪法监督”,这是一种最高层次的法律监督; 令(2)“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 对其它国家机关实施法律的情况的监督 (3)“预算监督”; 令(4)“专门法律监督”,也叫“检察监督”。二、当代中国监督体系的基本框架 ❖ 目前,我国的监督体系由三个系统、九个主体和相应的12种 功能的监督活动构成。 ❖ 第一个是法律监督系统,共有两个主体, ❖ (一)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 ❖ (二)各级人民检察院。 ❖ 这两个主体共可进行四种功能的监督。 ❖ (1)“宪法监督”,这是一种最高层次的法律监督; ❖ (2)“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 对其它国家机关实施法律的情况的监督; ❖ (3)“预算监督” ; ❖ (4)“专门法律监督”,也叫“检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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