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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比较广告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范畴。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条规定反对引 人误解的广告、违反善良风俗的广告。比较广告在法律上没有规定,但在学理上 有以下认识:因为反不正当竞争法只禁止引人误解的广告,违反善良风俗的广告, 没禁止的便是允许的、合法的,所以比较广告是合法的。到了80年代,有学者 提出比较广告是违反商业惯例、不道德的与善良风俗,诚信原则相矛盾的,比较 广告应当禁止。法院采取了这种观点,禁止比较广告,因为比较必然是不客观的 突出自己广告商品的优点,抵毁比较产品的质量,同时会误导消费者。一直到 90年代,法院一直持禁止比较广告的态度,但允许例外。一是为了给消费者提 供信息,在消费者有疑问时,商家可以口头进行比较答复,二是体系化、鉴别式 的比较,说明广告商品的特点;或是抗御性比较,其他商家讲这个商品不好,这 个商品的生产商家可以进行比较来说明情况。后来合同法中持比较广告合法化的 态度,我们在与访华的德国学者交流中,发现这个问题也要具体分析。如与广告 商品无关,而故意抵毁人的,应禁止;攀附性广告,即髙攀他人,搭便车,寄生 虫的行为,是不允许的:批评性的广告,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一般抽象的广告 是可以的,像用油取暖不如用天然气好;但具体比较要分开考察了,具体真实比 较的判断是有争议的,但具体、虚假的比较是违法的。答:比较广告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范畴。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1 条规定反对引 人误解的广告、违反善良风俗的广告。比较广告在法律上没有规定,但在学理上 有以下认识:因为反不正当竞争法只禁止引人误解的广告,违反善良风俗的广告, 没禁止的便是允许的、合法的,所以比较广告是合法的。到了 80 年代,有学者 提出比较广告是违反商业惯例、不道德的与善良风俗,诚信原则相矛盾的,比较 广告应当禁止。法院采取了这种观点,禁止比较广告,因为比较必然是不客观的, 突出自己广告商品的优点,抵毁比较产品的质量,同时会误导消费者。一直到 90 年代,法院一直持禁止比较广告的态度,但允许例外。一是为了给消费者提 供信息,在消费者有疑问时,商家可以口头进行比较答复,二是体系化、鉴别式 的比较,说明广告商品的特点;或是抗御性比较,其他商家讲这个商品不好,这 个商品的生产商家可以进行比较来说明情况。后来合同法中持比较广告合法化的 态度,我们在与访华的德国学者交流中,发现这个问题也要具体分析。如与广告 商品无关,而故意抵毁人的,应禁止;攀附性广告,即高攀他人,搭便车,寄生 虫的行为,是不允许的;批评性的广告,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一般抽象的广告 是可以的,像用油取暖不如用天然气好;但具体比较要分开考察了,具体真实比 较的判断是有争议的,但具体、虚假的比较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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