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或经合法授权的服务对象代理人同意。 (2)当社会工作者发觉服务对象或可确认的第三方将遭遇严重 的、可预见的、近在咫尺的伤害时,或是法律或相关规定要求披露信 息时,保密原则不适用。但社会工作者只可披露与所需达成的目标最 相关且最少量的保密信息 (3)在提供家庭、夫妻或小组等服务时,社会工作者应使每位服 务对象均同意其自身及其他服务对象的保密权利和义务,包括对他人 分享信息资料的保密义务。社会工作者应提醒每位服务对象,社会工 作者并不承担服务对象应承担的保密责任。 (4)社会工作者不得在任何场合讨论保密信息除非能够确定服 务对象的隐私权能获得保障。 (5)在向与服务对象并无紧密关系的人士(如邻居、同事、老师 等)了解相关信息时,社会工作者应对与服务对象隐私相关的内容进 行合理删除。 (6)在和督导、同事分享服务经历,或进行案例讨论、课题研究 等情况下,社会工作者有责任删除任何可能披露服务对象身份的信息 和资料。 (7)服务对象有权了解其个案档案内所收藏的有关其个人的记 录。若服务对象认为与自己有关的记录可能会引起严重误解或使其受—11— 象或经合法授权的服务对象代理人同意。 (2)当社会工作者发觉服务对象或可确认的第三方将遭遇严重 的、可预见的、近在咫尺的伤害时,或是法律或相关规定要求披露信 息时,保密原则不适用。但社会工作者只可披露与所需达成的目标最 相关且最少量的保密信息。 (3)在提供家庭、夫妻或小组等服务时,社会工作者应使每位服 务对象均同意其自身及其他服务对象的保密权利和义务,包括对他人 分享信息资料的保密义务。社会工作者应提醒每位服务对象,社会工 作者并不承担服务对象应承担的保密责任。 (4)社会工作者不得在任何场合讨论保密信息,除非能够确定服 务对象的隐私权能获得保障。 (5)在向与服务对象并无紧密关系的人士(如邻居、同事、老师 等)了解相关信息时,社会工作者应对与服务对象隐私相关的内容进 行合理删除。 (6)在和督导、同事分享服务经历,或进行案例讨论、课题研究 等情况下,社会工作者有责任删除任何可能披露服务对象身份的信息 和资料。 (7)服务对象有权了解其个案档案内所收藏的有关其个人的记 录。若服务对象认为与自己有关的记录可能会引起严重误解或使其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