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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目标2深刻理解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的重要意义 第三章弘扬中国精神具体要求达到的特定教学目标包括: 教学目标1.正确认识中国精神是兴国强国之魂 教学目标2深刻理解爱国主义的科学内涵和民族精神的优良传统,创新创造是中华民族 的民族禀赋 第四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体要求达到的特定教学目标包括: 教学目标1.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 教学目标2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历史底蕴、现实基础、道义力量 第五章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具体要求达到的特定教学目标包括: 教学目标1.全面了解道德的演变、功能、作用和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革命道德 教学目标2深刻理解公共生活、职业生活、婚姻家庭生活中的道德与法律的内容;正确 的择业观、职业观、恋爱观、婚姻观及公德意识的养成 第六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具体要求达到的特定教学目标包括: 教学目标1.全面把握法律的概念与历史发展,宪法规定的基本制度、实体法律部门和 程序法律部门,社会主义法治思维方式与法律的至上地位,法律权利与义务以及二者的关系; 教学目标2.正确认识社会主义法治观念的主要内容、社主义法治思维方式的基本含义和 特征,我国宪法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二)本谋程支撑的毕业要求 1.独立获取知识的能力一通过时代新人要以民族复兴为己任相关理论内容的学习,逐 步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阅读并理解政治类教材、参考书和学术文献,不断地扩展知识面, 增强独立思考的能力,更新知识结构。 2科学观察和思维的能力—一运用思想政治教育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观点,通过观察、 分析、综合、演绎、归纳等方法培养发现问题和提出问题的能力,并对所涉问题有一定深度 的理解,判断研究结果的合理性。 3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一根据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法治 观教育问题的特征、性质以及实际情况,抓住主要矛盾,运用所学的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和研 究方法进行分析、研究。 (三)课程教学目标与毕业要求对应表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目标与半业要求的对应表 课程名称: 任课教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研室教师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课程性质:公共必修课 课程学分:3.0 课程支撑的毕业要求 课程目标、达成途径、评价依据 22 教学目标 2.深刻理解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的重要意义 第三章 弘扬中国精神 具体要求达到的特定教学目标包括: 教学目标 1.正确认识中国精神是兴国强国之魂 教学目标 2.深刻理解爱国主义的科学内涵和民族精神的优良传统,创新创造是中华民族 的民族禀赋 第四章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具体要求达到的特定教学目标包括: 教学目标 1.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 教学目标 2.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历史底蕴、现实基础、道义力量 第五章 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 具体要求达到的特定教学目标包括: 教学目标 1.全面了解道德的演变、功能、作用和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革命道德 教学目标 2.深刻理解公共生活、职业生活、婚姻家庭生活中的道德与法律的内容;正确 的择业观、职业观、恋爱观、婚姻观及公德意识的养成 第六章 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具体要求达到的特定教学目标包括: 教学目标 1.全面把握法律的概念与历史发展,宪法规定的基本制度、实体法律部门和 程序法律部门,社会主义法治思维方式与法律的至上地位,法律权利与义务以及二者的关系; 教学目标 2.正确认识社会主义法治观念的主要内容、社主义法治思维方式的基本含义和 特征,我国宪法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二)本课程支撑的毕业要求 1.独立获取知识的能力——通过时代新人要以民族复兴为己任相关理论内容的学习,逐 步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阅读并理解政治类教材、参考书和学术文献,不断地扩展知识面, 增强独立思考的能力,更新知识结构。 2.科学观察和思维的能力——运用思想政治教育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观点,通过观察、 分析、综合、演绎、归纳等方法培养发现问题和提出问题的能力,并对所涉问题有一定深度 的理解,判断研究结果的合理性。 3.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根据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法治 观教育问题的特征、性质以及实际情况,抓住主要矛盾,运用所学的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和研 究方法进行分析、研究。 (三)课程教学目标与毕业要求对应表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目标与毕业要求的对应表 课程名称: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任课教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研室教师 课程性质:公共必修课 课程学分:3.0 课程支撑的毕业要求 课程目标、达成途径、评价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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