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 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 国土资规〔2015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落实建设项目用地标准控制制度,大力推进土地节约 集约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 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节约 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1号)等法律法规, 部编制了《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现予发布 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2015年12月2日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 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 国土资规〔2015〕11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落实建设项目用地标准控制制度,大力推进土地节约 集约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 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 号)、《节约 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 61 号)等法律法规, 部编制了《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现予发布,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有效期 5 年。 2015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