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向慢车道方向换车道,给警车让路。如果发现警车随你… 起换车道,继续在闪丁,那就说明他冲着你来的,必须立即 让到路边停车。这是美国生活中“行”这一部分的生活常 识。停下来,也就是一个交通犯规处埋的问题。不停甚至企图 逃跑拒捕,被抓到之后罪名就大了。再说,警车都是好车,又 有法律所赋予的抓逃犯的超速权利,事实上也很难逃得掉。 所以,在正常情况下,·般人绝不会作出“逃”的选样。 那么是不是还有人逃呢?还是有的。这种情况的绝大多 数是-·些不能与警察“照面”的人。比如,他是通缉犯,又 比如,他是有案在身,吃不准警察是否已经掌握了他的情 况。因为瞥车里都有电脑,警察截下违章车辆之后,首先是 索取驾驶执照,把执照的号码输人电脑系统,查-·查案底。 然而,即使是·些害怕查案底的人,也不是都选择“逃”心 因为脑子稍微清楚一些,就知道还有个“逃不掉”的问题。 “逃”而“逃不掉”,岂不是徒然罪加一等。所以真正下决 心逃的,·般都是重罪在身的亡命之徒,或者是脑子不清楚 的不顾后果的家伙。 更何况,在警察的追赶下飘车夺路而逃,不论逃的、追 的,还是在同一路段的其他车辆,都行极大的生命危险。可 想而知,这时已经不仅仅是车速快的问题,任何交通规则都 会被弃之不顾。我们的朋友卡琳就曾经在通往机场的公路 :,遇到过一次逆车流方向的瞥匪飞车追捕。此后一提起来 总是后怕不已,总觉得是拣了一条命。 偏偏在那个午夜,不知是不是酒精在起作用,洛德尼· 金选择了逃。他本来已经是100英里的车速,再一逃,更是 洛杉矶骚乱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