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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自答:我犹豫再三,答应了他的邀请。我认为,服务对象是 特殊的弱势群体,结婚对于他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新的人生开始 社工应该到场祝贺。我送的礼品是一幅书幅条幅:“百年巧合” 同工回应1:理论上除了专业关系以外是不能伴有别的关系的, 故而不便出席服务对象的大婚。若平日里对象较为配合,又盛情难却 非得出席不可的,不送礼金,选送有意义的新婚纪念品。 同工回应2:社工在面临这种双重关系的伦理抉择时,首先应审 视这种关系的存在是否会为今后的工作带来负面效果,如果明确没有, 社工可以带上自己的真诚祝福或由纪念意义的东西参加,而非礼金 同工回应3:按照社会工作的理论要求,社工和服务对象之间不 应存在专业工作关系之外的关系,否则会影响专业工作的有效开展, 这是社会工作对社会工作者的基本要求。但是在我们这样讲究人情的 社会,如果刻板地理解这样的要求,也是失之偏颇。上述案例的处理 可以采用一种缓冲的办法。今年我有个戒断三年以上的对象邀请我参 加两天后的婚礼,我对他说,社工的工作规定了我是不能参加这样的 聚会的,听到你要结婚了,我很为你高兴,祝你幸福啊!服务对象还 是再三邀请我参加,我就对他说,是否能出席你的婚礼我现在不能作 出决定,这样好吗,我明天给你一个答复。第二天,我主动打电话告 诉服务对象,说自己不能来参加婚礼,请他理解,并祝他们新婚快乐 幸福。在这里不要说明白不参加的理由,因为服务对象是知道原因的。 然后,在其婚礼的当晚,我发了一条祝福的短信给服务对象。总之, 尽量采用艺术一点的办法避免参加服务对象的喜庆宴会 督导回应:社会工作者面对各类不同的情景,如何既坚持原则, 又不失情理,是十分有趣和有挑战的。同工的回答非常好地呈现出社 会工作是一项科学和艺术的结合! 如果社工经常遇到同样的案例难题,工作站甚至总站,就应该针社工自答:我犹豫再三,答应了他的邀请。我认为,服务对象是 特殊的弱势群体,结婚对于他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新的人生开始。 社工应该到场祝贺。我送的礼品是一幅书幅条幅:“百年巧合”。 同工回应 1: 理论上除了专业关系以外是不能伴有别的关系的, 故而不便出席服务对象的大婚。若平日里对象较为配合,又盛情难却 非得出席不可的,不送礼金,选送有意义的新婚纪念品。 同工回应 2:社工在面临这种双重关系的伦理抉择时,首先应审 视这种关系的存在是否会为今后的工作带来负面效果,如果明确没有, 社工可以带上自己的真诚祝福或由纪念意义的东西参加,而非礼金。 同工回应 3:按照社会工作的理论要求,社工和服务对象之间不 应存在专业工作关系之外的关系,否则会影响专业工作的有效开展, 这是社会工作对社会工作者的基本要求。但是在我们这样讲究人情的 社会,如果刻板地理解这样的要求,也是失之偏颇。上述案例的处理 可以采用一种缓冲的办法。今年我有个戒断三年以上的对象邀请我参 加两天后的婚礼,我对他说,社工的工作规定了我是不能参加这样的 聚会的,听到你要结婚了,我很为你高兴,祝你幸福啊!服务对象还 是再三邀请我参加,我就对他说,是否能出席你的婚礼我现在不能作 出决定,这样好吗,我明天给你一个答复。第二天,我主动打电话告 诉服务对象,说自己不能来参加婚礼,请他理解,并祝他们新婚快乐 幸福。在这里不要说明白不参加的理由,因为服务对象是知道原因的。 然后,在其婚礼的当晚,我发了一条祝福的短信给服务对象。总之, 尽量采用艺术一点的办法避免参加服务对象的喜庆宴会。 督导回应:社会工作者面对各类不同的情景,如何既坚持原则, 又不失情理,是十分有趣和有挑战的。同工的回答非常好地呈现出社 会工作是一项科学和艺术的结合! 如果社工经常遇到同样的案例难题,工作站甚至总站,就应该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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