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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年仅24岁的年轻人来说,这在当时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 经过15年辛勤的工作,丹宁从一个“新手”变成了一位经 验丰富的资深出庭律师。1938年4月,他因其“突出的成 绩”经大法官推荐和国王批准被投子“王室法律顾问”(Kn g's counsel)的荣替称号,从此他可以身穿丝袍同法官一起 坐在法庭的审判席上。但一年后,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中 断了丹宁正常的律师工作。他被任命为东北战区的法律顾 问。在战争中,他往来于伦敦和里兹之间,一边在伦教继续 其律师工作,一边在里兹尽其战区法律顾问的义务。1943 年底,由于战争的需要,丹宁担任了巡回法院的专员,这是 个非正式的法官职务。1944年3月他被正式任命为高等法 院遗、离婚和海事分院法官,专门审理离婚案件。1948 年10月,丹宁晋升为高等法院法官,并担任民事上诉法院 法官一一他后来说只有当上高等法院法官,“一名法官才有 影响法律的主要机会”①一正是从这个时候起丹宁开始越 来越关注英国的法律改草,并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无 丁勋爵和 论是在审理案件中,还是在大学的演讲中,他都不断地强调 法律改革的思想。1957年4月当他58岁时被封为勋爵 (Lord),成为终身费族。自1962年起,丹宁助爵成为英国 他的法学思想 民事上诉法院院长。1963年他受当时的英国首相哈罗德·麦 克米伦(Harold Macmillan)的委托,对一起涉及国家安全 的案件(即《普罗富莫案))进行调查。因此案涉嫌陆军大 臣约翰·普罗富英(John Profumo)等多名政府大臣及苏联 驻英海军武官,所以格外引人注目。丹宁勋爵因出色地完成 了这项“复杂而困难的任务”,而成为英国家喻户晓的人物。 1982年丹宁助爵83岁,在担任民事上诉法院院长整整 ①丹宁勋爵:(家庭放事),第17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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