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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调运传到欧洲。首先在法国发现,逐步扩散到整个西欧、北欧,20世纪40年代又传 到东欧。由于传人了植物某一种病害或害虫,对社会,对人类产生如此重大的影响,至今世 人仍记忆犹新。1934年中国由于从美国引进棉种而传人了棉花枯萎病,这种病害传播蔓延 快,为害损失重,难以防治。病害所到之处往往造成棉花大幅度减产,甚至造成大面积死苗 而绝收,至今仍严重威胁着中国的棉花生产,给国家和人民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病区棉田面 积减少,总产下降,影响到纺织工业。以上这些事例足以说明植物检疫工作不仅具有重大的 经济效益,更具有重大的社会效益 4.3植物检疫的生态效益 植物检疫的生态效益不像经济效益那样直观,也属于间接效益,因而往往被一些人忽视 生态效益具有潜在性、预防性、长远性、难逆转性等特点,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效益 植物检疫搞好了,把危险性病虫拒之于国门之外或消灭在扩散之前,起到了防患于未然 的作用:同时也起到了保护环境,保护生态平衡的作用。众所周知,一种检疫性病虫传人容 易消灭难,根治更难。当一种病虫传人后给农业、林业生产造成了为害,人们往往要动用大 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来防治它,以减少为害可以做到,但要消灭它很不容易。因而每年都 要使用大量农药来防治,不仅经济上受到重大损失,更主要的是连年大量使用农药不仅污染 了环境,而且杀伤了害虫或病菌的天敌和其他有益的生物。长期大量使用一种农药还能使害 虫和病菌产生抗药性,再加上天敌和有益生物的杀伤,使病虫更猖獗。为了减轻为害需使用 更多的农药,这样土壤中农药积累越来越高,收获的农作物中农残含量也越来越高,如此恶 性循环,环境污染日趋严重,使生态失去平衡,生态效益受到严重破坏,长此下去,人类自 身将会受到难以抗拒的惩罚。 生态效益还有一个特点是难以逆转性。当生态严重失去平衡时,要让它恢复平衡往往不 是一件容易的事,而需要较长时间的精心保护。农业生产不是在实验室中进行,它生产周期 长,受大自然影响大,又不能停顿,加上生物本身有各自的发生发展规律,有时人为的控制 往往显得无能为力。所以人们应充分发挥植物检疫的预防、防患作用,尽量保持生态的自然 平衡,使农业、林业生产获得更大的生态效益。 第四节植物检疫的特点 有关植物检疫的特性,国内外许多专家学者均有论述。如曹骥先生用预见性、法制性 技术性、地区性高度概括了植物检疫的基本属性。林火亮先生(1992)则提出“实施手段的法 制性、涉及范围的社会性、机构职能行政性、所起作用防御性及技术要求特殊性”五个方面。 前面简述了植物检疫与植物保护的关系,由此可见植物检疫不同于一般的植物保护措施,它 具自己的固有特点,即“法规与技术相结合”、“国际与国内相结合”、“预防与铲除并举” 1植物检疫以先进的科学技术为后盾,法规为手段,实施强制性的检疫检查 植物检疫的立足点在于通过对人类活动的限制达到控制有害生物传播。针对人的行为, 就必须有一个能为各方面可接受的法规,因此一些教材中就把植物检疫称为“法规防治”当 今,世界各国对植物检疫越来越重视,植物检疫也已成为普遍建立的法律制度。当然各国制 定的植物检疫法规必须是建立在科学基础之上,必须符合国际惯例。中国公民、法人及其他 组织,以及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都必须遵守中国的植物检疫法规。同 样,植物检疫又是一项技术性十分强的工作。单有法律、法规,无配套技术来执行,也形同 虚设,不能发挥法规的作用。植物检疫技术不同于一般的植物保护技术。由于其本身的特点, 决定了所应用的植物检疫技术必须是“快速、准确、有效”的技术。如前所述,植物检疫针 对商业活动中一切可能传带有害生物的植物、植物产品及其他应检物。若不能快速,势必导 致“压港”、“压库”,影响正常的商品流通,从而带来经济损失。在检疫检査时,若使用的 取样方法不妥,就不能检查出有害生物,或虽已检查出有害生物,但鉴定有误:凡此种种必8 农产品调运传到欧洲。首先在法国发现,逐步扩散到整个西欧、北欧,20 世纪 40 年代又传 到东欧。由于传人了植物某一种病害或害虫,对社会,对人类产生如此重大的影响,至今世 人仍记忆犹新。1934 年中国由于从美国引进棉种而传人了棉花枯萎病,这种病害传播蔓延 快,为害损失重,难以防治。病害所到之处往往造成棉花大幅度减产,甚至造成大面积死苗 而绝收,至今仍严重威胁着中国的棉花生产,给国家和人民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病区棉田面 积减少,总产下降,影响到纺织工业。以上这些事例足以说明植物检疫工作不仅具有重大的 经济效益,更具有重大的社会效益。 4.3 植物检疫的生态效益 植物检疫的生态效益不像经济效益那样直观,也属于间接效益,因而往往被一些人忽视。 生态效益具有潜在性、预防性、长远性、难逆转性等特点,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效益。 植物检疫搞好了,把危险性病虫拒之于国门之外或消灭在扩散之前,起到了防患于未然 的作用;同时也起到了保护环境,保护生态平衡的作用。众所周知,一种检疫性病虫传人容 易消灭难,根治更难。当一种病虫传人后给农业、林业生产造成了为害,人们往往要动用大 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来防治它,以减少为害可以做到,但要消灭它很不容易。因而每年都 要使用大量农药来防治,不仅经济上受到重大损失,更主要的是连年大量使用农药不仅污染 了环境,而且杀伤了害虫或病菌的天敌和其他有益的生物。长期大量使用一种农药还能使害 虫和病菌产生抗药性,再加上天敌和有益生物的杀伤,使病虫更猖獗。为了减轻为害需使用 更多的农药,这样土壤中农药积累越来越高,收获的农作物中农残含量也越来越高,如此恶 性循环,环境污染日趋严重,使生态失去平衡,生态效益受到严重破坏,长此下去,人类自 身将会受到难以抗拒的惩罚。 生态效益还有一个特点是难以逆转性。当生态严重失去平衡时,要让它恢复平衡往往不 是一件容易的事,而需要较长时间的精心保护。农业生产不是在实验室中进行,它生产周期 长,受大自然影响大,又不能停顿,加上生物本身有各自的发生发展规律,有时人为的控制 往往显得无能为力。所以人们应充分发挥植物检疫的预防、防患作用,尽量保持生态的自然 平衡,使农业、林业生产获得更大的生态效益。 第四节 植物检疫的特点 有关植物检疫的特性,国内外许多专家学者均有论述。如曹骥先生用预见性、法制性、 技术性、地区性高度概括了植物检疫的基本属性。林火亮先生(1992)则提出“实施手段的法 制性、涉及范围的社会性、机构职能行政性、所起作用防御性及技术要求特殊性”五个方面。 前面简述了植物检疫与植物保护的关系,由此可见植物检疫不同于一般的植物保护措施,它 具自己的固有特点,即“法规与技术相结合”、“国际与国内相结合”、“预防与铲除并举”。 1 植物检疫以先进的科学技术为后盾,法规为手段,实施强制性的检疫检查 植物检疫的立足点在于通过对人类活动的限制达到控制有害生物传播。针对人的行为, 就必须有一个能为各方面可接受的法规,因此一些教材中就把植物检疫称为“法规防治”当 今,世界各国对植物检疫越来越重视,植物检疫也已成为普遍建立的法律制度。当然各国制 定的植物检疫法规必须是建立在科学基础之上,必须符合国际惯例。中国公民、法人及其他 组织,以及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都必须遵守中国的植物检疫法规。同 样,植物检疫又是一项技术性十分强的工作。单有法律、法规,无配套技术来执行,也形同 虚设,不能发挥法规的作用。植物检疫技术不同于一般的植物保护技术。由于其本身的特点, 决定了所应用的植物检疫技术必须是“快速、准确、有效”的技术。如前所述,植物检疫针 对商业活动中一切可能传带有害生物的植物、植物产品及其他应检物。若不能快速,势必导 致“压港”、“压库”,影 响正常的商品流通,从而带来经济损失。在检疫检查时,若使用的 取样方法不妥,就不能检查出有害生物,或虽已检查出有害生物,但鉴定有误;凡此种种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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