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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的合并与分立 1、企业合并:吸收合并与新设合并 2、企业分立: 业分立或合并前的债权债务由分立或合 并后的企业承担 概括移转的效力(二)企业的合并与分立 1、企业合并:吸收合并与新设合并 2、企业分立: 企业分立或合并前的债权债务由分立或合 并后的企业承担 三 概括移转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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