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慌、指数剧烈波动和巨额抛单频频出现,我们认为特别市场稳定制度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 容: 1、停止交易 停止交易是证券市场应对突发事件所采取的一种最为普遍的措施,其特点是简单易行和实施 成本较低,并且可以为领导层估计事态的性质和影响并据以调用资源和采取进一步措施争取时 间,也为市场参与者冷静分析和避免过度反应留出宝贵的时间。美国股市应对“9.11”恐怖袭击 和我国股市应对SARS疫情即采取停市的做法。应急委员会向中国证监会发出停止交易的书面建 议,由中国证监会主席签发停止交易的命令,并通报国务院分管部门、银监会和保监会。 2、在突发事件发生期间减小跌停幅度 参照国际上一些证券市场的经验,我国股市可以考虑在突发事件爆发并对市场的安全稳定运 行构成威胁时,将跌幅下限修改为5%(ST和*ST类个股为2.5%),涨幅上限不变。 3、控制巨额卖单,要求大单买卖一律通过大宗交易平台进行 突发事件对证券市场的破坏最终是通过恐慌性的巨额卖单表现出来的。因此,在突发事件爆 发期间可以考虑对单笔卖单的数量和金额进行限制,加强对持仓大户的大单交易(特别是卖单) 的监控,防止恶意砸盘的行为。为此,我们建议突发事件爆发期间强制要求大单买卖一律通过大 宗交易平台进行,这是因为按照目前深沪交易所的《大宗交易规则》,一方面大宗交易是不计入 指数的,这就避免了大单买卖对市场的冲击:另一方面大宗交易是在盘后进行的,不会对盘中交 易产生影响。 为此,建议对深沪交易所的交易规则进行修订,将上述特别稳定制度补充进去,并对启动特 别稳定制度的条件、程序和终止进行详细的规定。 (五)做好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理 1、恢复正常的市场交易活动和投资者的信心 当应急委员会确信突发事件已经得到平息,其对证券市场的影响已经消除,就应当建议管理 层终止特别市场稳定机制,恢复正常的市场交易活动和投资者的信心。 2、防止事态出现反复 在突发事件平息之初,一方面投资者的信心仍然比较脆弱,另一方面突发事件本身可能具有 一定的反复性。稍有不慎,突发事件就有可能重新发作,刚刚建立起来的市场信心可能再次崩溃, 市场可能再次陷入危机之中。那时重新启动应急机制可能要耗费更多的资源,而且可能会遇到更 10恐慌、指数剧烈波动和巨额抛单频频出现,我们认为特别市场稳定制度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 容: 1、停止交易 停止交易是证券市场应对突发事件所采取的一种最为普遍的措施,其特点是简单易行和实施 成本较低,并且可以为领导层估计事态的性质和影响并据以调用资源和采取进一步措施争取时 间,也为市场参与者冷静分析和避免过度反应留出宝贵的时间。美国股市应对“9.11”恐怖袭击 和我国股市应对 SARS 疫情即采取停市的做法。应急委员会向中国证监会发出停止交易的书面建 议,由中国证监会主席签发停止交易的命令,并通报国务院分管部门、银监会和保监会。 2、在突发事件发生期间减小跌停幅度 参照国际上一些证券市场的经验,我国股市可以考虑在突发事件爆发并对市场的安全稳定运 行构成威胁时,将跌幅下限修改为 5%(ST 和*ST 类个股为 2.5%),涨幅上限不变。 3、控制巨额卖单,要求大单买卖一律通过大宗交易平台进行 突发事件对证券市场的破坏最终是通过恐慌性的巨额卖单表现出来的。因此,在突发事件爆 发期间可以考虑对单笔卖单的数量和金额进行限制,加强对持仓大户的大单交易(特别是卖单) 的监控,防止恶意砸盘的行为。为此,我们建议突发事件爆发期间强制要求大单买卖一律通过大 宗交易平台进行,这是因为按照目前深沪交易所的《大宗交易规则》,一方面大宗交易是不计入 指数的,这就避免了大单买卖对市场的冲击;另一方面大宗交易是在盘后进行的,不会对盘中交 易产生影响。 为此,建议对深沪交易所的交易规则进行修订,将上述特别稳定制度补充进去,并对启动特 别稳定制度的条件、程序和终止进行详细的规定。 (五)做好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理 1、恢复正常的市场交易活动和投资者的信心 当应急委员会确信突发事件已经得到平息,其对证券市场的影响已经消除,就应当建议管理 层终止特别市场稳定机制,恢复正常的市场交易活动和投资者的信心。 2、防止事态出现反复 在突发事件平息之初,一方面投资者的信心仍然比较脆弱,另一方面突发事件本身可能具有 一定的反复性。稍有不慎,突发事件就有可能重新发作,刚刚建立起来的市场信心可能再次崩溃, 市场可能再次陷入危机之中。那时重新启动应急机制可能要耗费更多的资源,而且可能会遇到更 10